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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山西落马官员多数倒在煤上 多县市一把手至今空缺(3)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3月03日 11:16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互动()

山西煤炭

  山西煤炭

  “煤改”遗祸

  “山西的煤炭资源整合,是依托行政手段,而非市场手段。哪家保留,哪家关闭,谁整合谁,都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腐败也就难以避免。”

  “如果没有当年的资源整合,就不会有邢利斌、张新明等‘首富’的崛起,也就不会有后来的华润并购与宋林的落马,甚至于不会引发山西、吕梁的官场‘地震’。”直到现在,何刚仍坚持这样的看法。

  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始于2009年的山西“煤炭资源整合与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在被各方看好的同时,至今仍充满争议。

  广受好评的是,“煤改”率先让山西告别“小煤窑”,而进入“大矿时代”。山西矿井数量由2600座压减到1053座,办矿主体由2200多家减少到130家,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

  然而,在煤炭生产力水平显著提升的背后,却潜伏了巨大危机。

  何刚告诉记者:“山西的煤炭资源整合,是依托行政手段,而非市场手段。省里给各市、县下达指标,各级政府再层层上报整合方案,省里进行批复。哪家保留,哪家关闭,谁整合谁,都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腐败也就难以避免。”

  据多家媒体报道,在山西已落马的官员中,为数众多的人在煤炭资源整合中获利丰厚,其中时任各市、县党政“一把手”的居多。

  1月26日,山西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今后三年,山西将在资源配置、项目审批、权力约束等关键环节深化改革。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梁敬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此前旧的煤炭管理体制是权力设租寻租甚至官商勾结、滋生腐败的重要源头,煤炭管理改革后,将有助于从经济层面上消除腐败土壤。

  除了资源整合过程中隐秘的政商利益链条被逐步揭开,大量“假整合”、合同违约、投资商破产、恶性上访等情形也开始频现。

  股份制是彼时“煤改”的主要形式,通过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由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当年,山西大力扶持的整合主体是“5+2”,即同煤集团等5家省属大型煤炭生产企业与山西煤销集团、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2家煤炭贸易流通企业。

  正是在这样的政策指引下,众多早期的煤矿投资人选择了与大集团合作,由大集团控股51%,民企参股不超过49%。

  形势在2013年发生逆转。由于煤炭市场进入寒冬,被外界质疑为“国进民退”的“煤改”,问题日渐显现。

  “整合步伐太快,大型国企的资金与人力都跟不上,有些吃不消。”何刚表示,“很多煤矿的矿井建设只能由持股49%的民企去投。民企没钱,要么把资源切块卖给其他投资人,要么去背高利贷。”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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