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22天 PM2.5浓度降16.9%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赵霄扬)“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夕,山西省环保厅对2014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状况进行通报。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和《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的通知》(环办[2014]64号)评价,2014年,11个地级市环境空气质量均为劣二级,达标天数平均为222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63.3%;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5天,占4.2%。
全省11个地级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65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114微克/立方米、64微克/立方米,其中,二氧化氮(NO2)达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超标0.08倍、0.63倍、0.83倍;与上年相比,群众普遍关注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3.4%、16.9%。
2014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中度污染。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所监测的96个国、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7.9%,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4.0%,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1%,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5.0%。地表水主要超标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化学需氧量。与2013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7.0个百分点,地表水水质无明显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