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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设立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

2015年08月06日 10:19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参与互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设立河北省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示范区发展规划已由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按照这一规划,到2020年,示范区55%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全部城市公共交通、40%的城镇居民生活用能、50%的商业及公共建筑用能来自可再生能源,40%的工业企业实现零碳排放。

  据张家口市常务副市长武卫东介绍,规划立足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的基础条件,明确了下一步聚焦实施的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大容量储能应用、智能化输电通道建设、多元化应用等四大工程,提出了打造低碳奥运专区、可再生能源科技创业城、可再生能源综合商务区、高端装备制造聚集区、农业可再生能源循环利用示范区等五大功能区。

  规划明确提出在张家口建设国际领先的“低碳奥运专区”。在奥运场馆电力和热能供应方面,奥林匹克中心和其他赛场用电100%采用可再生能源,实现奥运场馆所有建筑采用可再生能源供热。在市政和交通方面,在奥运专区办公区、医院、学校、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用电用热全部采用可再生能源。在交通运输方面,按照绿色、智能的理念,打造可再生能源交通运输体系,专区内交通运输全部采用可再生能源设施供能。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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