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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首个治理PM2.5的发展中国家

2015年10月20日 13:2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北京10月19日讯 记者郄建荣尽管雾霾频繁来袭,“但要看到,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提出治理PM2.5的发展中国家,我们取得的成效是积极的。”这是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谈到“十二五”生态环保取得的成就时所做出的肯定表示。他说,今年1至8月,京津冀地区PM2.5平均浓度与2013年同期相比下降29%;北京达标天数增加23天,重污染天数减少22天。

  据陈吉宁介绍,“十二五”期间,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持续大幅下降,已提前半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我国酸雨面积已经恢复到上世纪90年代水平;江河劣Ⅴ类断面比例由2001年的44%降到2014年的9.0%,降幅达80%。此外,2014年,全国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五分之一,重金属污染事件下降到平均每年3起。

  对于PM2.5的治理问题,陈吉宁说,2014年,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11.1%。同时,治理大气污染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日臻完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建立了区域大气污染协作机制。据陈吉宁介绍,我国已建成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空气质量监测网,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具备PM2.5等6项指标监测能力。

  在开展战略和规划环评方面,陈吉宁表示,环保部已相继完成五大区域(环渤海沿海地区、北部湾经济区沿海、成渝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战略环评,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环评和中部地区发展战略环评,开展360多项规划环评。

  据介绍,“十二五”以来,国家层面对151个不符合条件的项目环评文件不予审批,总投资达7600多亿元,涉及交通运输、电力、钢铁有色、煤炭、化工石化等行业。

  今年是新环保法的实施年,陈吉宁说,今年,环保部以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为重点,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据他介绍,今年1至8月,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405件,罚款数额近3.3亿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2400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1524件;全国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116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029件。

  陈吉宁透露,今年,全国共检查企业100余万家次,责令停产近2.3万家,关停取缔1.5万余家,罚款3.5万余家;先后约谈13个城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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