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国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2016年02月22日 19:4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意见的通知》,提出要积极适应农业生产和农村消费需求,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突出重点、共享均等,电能替代、绿色低碳,创新机制、加强管理的原则,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使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9%。

  《通知》提出,到2020年,全国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9%,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东部地区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中西部地区城乡供电服务差距大幅缩小,贫困及偏远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电网基本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县级供电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通知》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重点任务。一是加快新型小城镇、中心村电网和农业生产供电设施改造升级。到2017年底,完成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实现平原地区机井用电全覆盖。二是稳步推进农村电网投资多元化,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运用商业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电网建设改造。三是开展西藏、新疆以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农村电网建设攻坚,到2020年实现孤网县城联网或建成可再生能源局域电网,农牧区基本实现用电全覆盖。四是加快西部及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特别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及革命老区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解决电压不达标、架构不合理、不通动力电等问题,到2020年贫困地区供电服务水平接近本省(区、市)农村平均水平。五是推进东中部地区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进程,逐步提高农村电网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优化电力供给结构。

  《通知》提出了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还贷资金管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等政策措施,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规划管理、抓好监督评价,促进“十三五”期间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顺利实施。

【编辑:程春雨】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