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阶梯水价好过“一刀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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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阶梯水价好过“一刀切”
2010年01月08日 14:18 来源:浙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岁末开年,中国各大中城市的水价涨声一片。北京最近也召开听证会,专门研究提高水价的问题,近六成听证代表赞成实行阶梯水价。有关领导也在会上表示,北京已经制订了阶梯水价的实施方案,今年将在部分小区试点。

  什么叫阶梯水价?北京的方案提出:人均用水量2立方米/月以下,照人均收费3.7元原价收费,不涨价。人均用水量大于2立方米/月,人均收费11.4元;人均用水量大于4立方米/月,人均收费20元;人均用水量大于6立方米/月,人均收费36.4元;以下类推。

  我以为,这样阶梯式的上涨水价好过“一刀切”的上涨,它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同时,有益于遏制水浪费。北京制订这个方案,也有一定的依据。去年6月,他们对全市73万户居民进行了用水量调查,发现户均用水量5立方米/月以下的家庭占36.7%,10立方米以下的家庭占80.8%,人均只有3立方米左右。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的差距明显拉大。同在一个城市,有的人月收入几万元,也有的人月收入几百元。收入几万元的人,一掷千金都满不在乎。收入几百元的人,拿出10元都斟酌半天。如果让这两者享受同一水价,那么高收入者就一定不会在乎这几个“小钱”,水龙头一开,想洗车就洗车,想浇院就浇院。觉得自己花了钱,消费有理,浪费应该。所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高消费者花高价,低消费者花低价。你不够节约,就得多付代价。

  我们的社会,急需要建立这样一些制度。不仅是用水,还包括用电、用气、用油以及买车、买房等,都应该实行“阶梯价格”。首先,为了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制订一个相对的优惠价,或者叫“平民价”。然后往上梯次增长,消费越多,价格越高。这样做的好处有很多:其一,可以节约能源。

  当然,“阶梯水价”不能成为自来水公司牟取暴利的手段。清华大学教授傅涛说:“水行业是一个公用事业,多收的水费必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话说的很对。 (汪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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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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