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垃圾分类”并非孤立存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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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垃圾分类”并非孤立存在
2010年01月27日 09:27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广州已经开始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越秀区东湖街首先成为试点。在启动仪式上,有与会代表坦承对新的垃圾分类体系看不明白。其实,多看几遍,还是容易明白的,关键是新的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和操作方法,能否达成设计者的初衷。

  许多人想必会有这种担心,肯定不能算是多余的。在我的记忆中,广州前些年推广过垃圾分类,大街小巷也立过不少并列的垃圾筒,不仅以颜色区分,还各自喷有“可回收”、“不可回收”的字样。但它们不知什么时候连个声响也没有就齐齐不见了踪影。交了学费是一定的,我们一些人惯于用喜上眉梢的表情谈论自己的失误。但在毫不在乎花钱之余,有没有经验教训可以总结一下呢?如果没有总结,全当先前的那种做法根本不存在过,另起炉灶,仅仅是因为垃圾焚烧问题才又把垃圾分类问题逼到前台,多少属于仓促的被动应战。那么,分类设置虽然精细,垃圾筒也有四色之多(较先前翻了一番),但在成效上仍需提防重蹈覆辙。

  有调查说,九成多广州市民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垃圾分类。民意基础肯定是重要的,但一方面口头上的表态尚有待实践的检验,另一方面四色筒能否各得其所,不仅仅取决于市民配合,还要取决于收垃圾的那些“二传手”。广州市实行上门收垃圾,每天一定的时间段,垃圾放在门口,有专人来收走。这就是说,大量生活垃圾并不是由市民直接投进垃圾筒。实际上,在此轮垃圾分类推广前,诸如报纸、纸皮箱、易拉罐之类,即便市民把它们和其它垃圾混在一起,这些“二传手”也自然会一一分类,然后卖给收买佬。此轮垃圾分类推广后,这一点不会改变,但“厨余垃圾”、“其它垃圾”、“有害垃圾”即使市民全都分得一清二楚,“归宿”如何,无疑主要仍取决于他们。这个群体不知道有没有纳入垃圾分类宣传普及的重点之列。

  从根本上说,垃圾分类的效果如何,要取决于市民的素质如何。如果上升到公共道德层面,则垃圾分类堪称一种比较高的道德要求。垃圾分类的管理和理念在一些国家早已非常成熟和深入人心,倘若我们拿来借鉴,不难发现都有国民素质决定的公共道德作为有力支撑。日本的垃圾精细分类,最为人们所乐道,日本的国民素质如何也众所周知。我们的现实窘境是,不少人连一些最基本的公共道德还坚持不了,行人乱穿马路、机动车红灯照闯之类,都是各地全方位的存在。因此,说一千道一万,他就是“老虎推磨———不听那一套”,垃圾仍然像以前一样“一勺烩”给你,怎么办?对策想好了没有?

  总之,如果把垃圾分类单纯地当作一个孤立的事情来看,就不大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而我们的国民素质什么时候真正提升了,不只垃圾分类,什么事情都会比较好办。借抓垃圾分类这个“标”,需要同时抓国民素质这个“本”。这个“本”的强化,应该体现在时时刻刻,比什么都重要。 (潮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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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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