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燃气瓶接受检测时,司机将无须再交每次230元的检测费。昨日,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将降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和计量检定等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对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计量检定等收费标准进行清理规范,综合相关收费的平均降幅在20%左右,每年减轻企业和社会各方的负担约4000万元。
通知规定:对食品的质量监督检验以及对出租车用气瓶的检验检测不允许收费;除委托检定外,对城乡居民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和热能表等的检定,不得向城乡居民收取费用;统一进口和出口锅炉的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同时,通知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和计量检定收费的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检验周期和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和检定,实行收费公示制。物价人士称,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改变收费对象或随意调整检验周期、增加检定频次等行为。 (记者熊星星通讯员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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