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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停车撞倒儿子痛失爱子 检方建议公安撤回起诉

2012年07月18日 05:49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父亲停车撞倒儿子痛失爱子

  父亲涉嫌交通肇事,考虑到本案特殊性,检方建议公安撤回起诉

  带一岁半的小乐乐去游泳,奶奶下车后放下孙子,自己往卖衣服柜台看了一眼,就在这当口,小乐乐的父亲张某想把车停正了,他以为母亲看着儿子,停车时疏于观察,儿子被车子碰倒在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痛失爱子的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检方审查起诉中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情况,且张妻再次怀孕需要人照顾,建议公安机关撤回对张某的起诉。

  2012年4月2日,奶奶李某、爸爸张某带着一岁半的小乐乐到浦口一家游泳馆游泳。到了游泳馆的停车场,奶奶抱着小乐乐先下了车,把车门关好之后,她看见旁边有卖衣服的,就低头看了一下,等她抬头时,发现小乐乐倒在地上。父亲张某事后陈述,母亲将小乐乐抱下车后,自己想把车子停正,以为小乐乐由奶奶看管呢,停车时就疏于观察,这时他突然感觉车子一震,伸头一看发现儿子倒在地上,他和母亲立即将小乐乐送到医院治疗。

  小乐乐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听到小乐乐死亡的消息,全家悲痛万分,小乐乐的奶奶和爸爸更是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他们的疏忽酿成了悲剧。公安机关将张某交通肇事案移送到浦口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认真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依法认定张某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张某交通肇事致自己的儿子死亡,事故原因是张某疏于观察,案发后张某及家人已经承受了巨大的痛苦,目前张某的妻子又再次怀孕,需要人照顾,故浦口区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对张某撤回起诉。(通讯员 王倩 记者 魏晓昕)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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