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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称归还子女借款 实则借机抢夺老人财物

2013年04月02日 08:54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假称归还借款,却借机抢夺老人财物。4月1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经吉安市吉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县法院以犯抢夺罪判处被告人麻滨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麻滨某曾因犯抢夺罪于2009年被吉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0年8月11日刑满释放。出狱后他无所事事,又重操旧业实施抢夺。2011年4月至2012年9月,麻滨某骑摩托车在吉安县城转悠,看到在街上行走的老人,便将其叫住,假称其欠了老人子女的借款,由于找不到其子女,希望通过老人归还其子女借款,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并以需找零钱为由,诱骗被害人将钱财掏出,后趁其不备将其钱财抢走。通过该方式,麻滨某共抢走八个被害人的现金1780元,2012年9月6日,当麻滨某故伎重演时,被老人高某识破,遂报案,公安民警在吉安县城白云路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麻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骗被害人将钱财拿出,趁其不备抢夺他人钱财,其行为构成抢夺罪。鉴于麻滨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赵春华、记者朱超)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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