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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因承诺未兑现 自愿让村民捆绑暴晒示众

2013年05月10日 08:32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图片里一个短发,穿黑色体恤衫的男人被五花大绑在一扇大铁门上,这在哪?什么时候的事?他到底是谁?为什么被绑呢?图片里的主角叫李昊,今年36岁,他是陕西省西安市城西三桥街道办西凹里村的村主任,8天以前,5月1日的上午,因为给村民的承诺未能兑现,被村民绑到附近一家企业大门前曝晒将近4小时。如果再仔细看这几张图片,你会发现不止是人被绑起来了,他身后的大条幅上还写着龙飞凤舞的一行字:“违法占地非法转让,践踏村民合法土地权利”。原来,西凹里村1998年将110亩土地租给了西安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也称废旧金属回收公司),租期40年。去年村里对村属土地使用面积重新丈量,发现这家公司实际得到的土地面积比合同多了13.99亩。

  李昊:“98年把地租给了他们,12年重新测量,发现比合同多了13.99亩,这14亩地应该是村里的集体地,现在村里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落实。这14亩地用了14年,没有清算。”

  按照华商报对西安再生资源交易市场负责人林兵章的采访,企业是1998年通过市政府招商引资进入这里的,现在争议的这14亩地,当时是一个很深的土壕,2003年企业斥资60万元把这里填平后,在这上面建了一栋2层楼并且把它租赁出去了,也就是说,西安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又做了这14亩地的二房东。

  现在,按照李昊和村民们的想法,这租出去的地,98年的时候租金是1500/亩,09年的时候重新和公司商量,涨到了3200/亩,而且公司把地转租出去,一亩还有2万元的收益,那么到12年之前,这14亩地,公司租出去的收益一共是27万。为此,李昊向村民承诺说,今年4月30号以前,他一定要从企业那儿拿到相应的补偿,否则,任凭百姓处理。

  李昊:“按常理,公司应该是4月30号交钱,但是这部分钱的事没有解决,所以4月30号就是个坎。村里的地你白用,老百姓可能同意么?我自己也是村里人,又是老百姓推选的,我就说,只要能解决问题,你们想咋地就咋地,用土话说,我也不怕丢脸。我不可能自己把自己绑上去,也不可能作秀。”

  他最后特意强调我也不可能自己把自己绑上,也不可能作秀。这就是开头谈到的捆绑暴晒图片的由来,村民把村主任捆在企业门上示众,依法,那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不过李昊并不这么认为,他也不打算去告村民:“村民虽然可能侵犯了我的人身权利,但是我认了。一直想通过洽谈来解决问题,去年的时候,街道办派出所村代表一起20多人坐下来谈了,签了一个协议,但是他们单方面反悔了。现在,街道办和他们去谈,他们的态度还是很强硬。”

  李昊是2012年年初通过选举当上的村主任,他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情绪有点不太稳定,因为说自5月1号之后,他的心脏就不太好,采访的时候一直在打点滴中途还换过一次药,李昊也一直在强调,自己是村里的一元,是老百姓把它推上去的,他不光要保证老百姓的人身安全,也要保证老百姓的财产安全。其实采访的时候挂在嘴边经常说的一句话是农民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这地是老百姓的,是村里的。你凭什么平白占有了这么多年,记者听到了他的说法。当然既然是纠纷,不能只听单方面的声音,中央台记者刘涛今天在西安的西凹里村展开了调查。

  经过记者精心调查发现双方不仅是签订过合同,而且还不止是一份合同。第一分合同是在1998年的7月1号的时候签的,这个签订合同的双方甲方是西凹里村的村委会,签字是当时的村领导叫李诚意。乙方当时叫西安市“废旧金属材料交易市场”,也就是刚才提到的再生资源公司的前身。法定代表是杨桂华,合同中提出的一个大体的租地的借鉴,总共11亩地的土地作为租赁的标地,合同的期限是40年,也就是从1998年的7月1号到2038年的7月1号。租价当时是1500块钱每年。从第十年起可以每十年递增10%,这是第一份合同里面说的。第二份合同是2009年的7月1号签的,签约的甲方还是西凹里村的村委会,签字人换成了村主任叫李军。乙方的企业名称变更成为了“西安和谐再生资源综合交易市场的公司”,这个企业的法人也变更成为了马金成。合同中的土地面积并没有变,还是11亩,并且租金变成了每亩每年3200块钱。并且每五年递增10%,那么合同的有效期限也变为了15年到2024年的6月30号止。而且合同的第七条还规定,甲方根据周边的发展情况可以随行就市,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合同并没有写这个地的界限从东到哪,西到哪,南到哪,北到哪。而且规定说原来的这个租地合同,也就是1998年的租地合同终止。

  记者:“后来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就是2012年的4月15号,先是未央区三条街道办事处,要求三条街道办所属的农村要进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这之后,西凹里村就请了测量队,来对村土地进行测量。其中就发现租给和谐再生资源公司的土地它不是115亩,而是经过确切测量之后是124亩。所以双方就对多出来的14亩地商量了很多次,并且由此引出了第三份合同。那么这第三分合同就是2012年的11月14号签的,甲乙双方并没有变,只是甲方的签字人变成了咱们刚才采访过的现任的村主任李昊。乙方的签约人也发生了变更,因为回收公司它的法人发生过变更,它的法人代叫杨荣。协议的变化主要是一个是明确了地的界限,这个地的界限只是包括了124亩地,但是合同中写明了,甲方租出的土地暂时按照115亩地来收费。按照村委会的说法就是签约的时候因为11月份快到年底分红的的时候了,村民们比较着急要钱,所以村委会也就暂时搁置了14亩地的争议。那么这争议的14亩地,双方协定可以另行处理。租金上涨了每亩每年5500块钱,期限仍然是2024年的6月30号。”(记者 刘涛)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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