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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卫生局司机赊酒欠几万 单位称系个人行为

2013年05月21日 08:47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自贡自流井区卫生局称系个人行为,准备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他要不是以单位名义买酒,我绝对不会让他先拿走后付钱。”近日,自贡市民吴冬梅烦透了心:一名叫邹奇的男子以自贡市自流井区卫生局的名义与其达成了“先拿酒水、月底结账”的酒水供应口头约定。起初两个月,双方合作还算顺利,而等到结算4月份的酒水费用时,邹奇却失踪了。

  司机签单拿酒 欠款一拖再拖

  昨日下午1时许,吴冬梅在丈夫的陪同下再次来到自流井区政府大楼外,希望能要回该区卫生局司机邹奇欠他们的4.5万余元酒水钱。

  吴冬梅回忆,邹奇都开着一辆号牌为川C65010的桑塔纳轿车到店里拿酒,签单后走人。2、3月份的3万余元酒钱已经结清,“都是我到他单位去拿的钱,他不要发票的。”而等到4月份,邹奇要酒的数量增加。5月4日,邹奇又说“领导家里有亲戚办酒席”,签单后拿走4件五粮液,总价16800元。

  对于4月份的酒钱,吴冬梅多次电话催款,邹始终在推时间。5月12日晚上,她接到邹奇手机发来的一条短信,称“邹奇在派出所,被抓了。”后经吴冬梅确认,邹奇是失踪了,“电话一直打不通了,去单位找也没有人。”于是,吴冬梅找到自流井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要求收回货款。

  还有两家商店与吴冬梅有同样的遭遇。在自流井区政府大楼背后的一家小商店里,老板曾先生详细记录了邹奇签单赊酒的日期和数量,均是五粮春、五粮液,共计1.4万余元。另一家受害商店是一家较大型的五粮春酒专卖店。一女员工称,邹奇是以个人名义“赊”了一点酒,大概10多件,货款至今未付。

  称系个人行为 单位也在找他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自流井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李丹萍接受了采访。李丹萍介绍,5月13日,邹奇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没到单位来上班,单位也多方寻找他,但始终没有与其取得联系,并于第二天拨打110报了警。

  李丹萍称,邹奇是去年招聘当司机的,并未兼职采购。她告诉记者,邹奇家曾开过一家烟酒商店,曾在他的店里买过几次酒。而邹奇所驾驶的川C65010桑塔纳轿车确系单位所有,主要用于接送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处置突发事件。

  “今年起,单位的接待很少,更是很少买酒。”李丹萍表示,邹奇打着区卫生局名义四处赊欠酒钱,完全系其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卫生局将以登报的形式来解除与邹奇之间的劳动合同。

  四川群久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易伟认为,如果受害商店无法提供邹奇在赊酒时出示的单位授权的相关材料,其所在单位不承担相应责任。邹奇赊酒而不履行付款义务,金额巨大,已经涉嫌犯罪,受害商店可以其非法占有为目的,向警方报案。实习记者袁伟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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