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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试点

2013年05月28日 17:36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市农委等部门《关于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 

  试点工作基本原则:保持稳定

  由于特殊历史条件的限制,我市还有不少地方土地承包存在地块不实、面积不准等问题,导致了不少争议和纠纷。《意见》指出,各县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在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现有成果资料相衔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耕地和“四荒地”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意见》指出,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为: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试点,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依法规范。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规定,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尊重历史。对当时为保证农户承包利益,集体经济组织将所发包的耕地按照标准等级计量,即等级高的土地以少顶多,等级低的土地以多顶少,造成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要按照实际耕种面积登记账证,但要注明实际折算面积,并取得承包户的认可;民主协商。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试点,确权登记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因地制宜。在积极开展农业部试点县区红古区试点工作的同时,把榆中县确定为市上的试点县,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村开展试点,积累试点经验,由点到面稳步推开。要根据试点地方实际,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县区负责。试点工作按照省上总体部署,市上协调指导,县区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顺利完成。

  2014年在红古区全面推开试点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对其他承包方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意见》指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必须先行开展试点,积极稳妥推进,争取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2013年,协助指导红古区制定试点实施方案,选定1个乡镇3个村开展试点工作;榆中县选定1个乡镇、2个村开展试点工作,今年5月底前安排部署,年底完成试点任务。2014年,红古区全面推开,榆中县扩大试点范围,其他6个县区开展试点工作,2015年全市全面推开。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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