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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救护车收费超10公里每增1公里加收2.5元

2013年06月17日 09:19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溪市物价局已联合卫生部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本溪市救护车收费标准的通知》。

  救护车收费标准为10公里(含10公里,含往返里程)以内20元,10公里以上每增加1公里加收2.5元。此标准适用于本溪市行政辖区内救护和辽宁省内转运患者救护车收费。(记者 司成钢)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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