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摆摊需要理性看待
“城管捞外快,占道摆地摊。”日前,网友“岔巴子”发布的这条“有图有真相”微博,引来近2万人热议围观。记者多方了解后获悉,图中的“地摊男”确系洪山区城管局一名执法队员。武汉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此事进行彻查,并给出公开回应。
“城管”、“执法犯法”,这样的关键词放在一起,很容易引发又一轮对城管的口诛笔伐。不过有意思的是,一向挑剔的网友这一次却一反常态,有相当多的网友对摆摊的城管表示同情。
综合起来,网友对这位城管的同情缘于两方面理由:一是占道摆地摊并不等于违反城市管理规定,因为并不是任何时间、每个路段都禁止摆摊。如果这位城管业余时间在允许摆摊的时间、地点摆摊,这其实无可厚非;二是人们从摆摊这件事情上看到了这位城管并不富裕,既说明了该城管生活的拮据,也说明了其工作的清廉。
也有人说,城管摆摊违反了《公务员法》第42条和第53条中的相关规定,但摆地摊和真正意义上的经商、办企业有着天壤之别。把摆地摊当成经商、办企业,就像“加个油、装个宽带、买个手机”却说成“给中石油下了个单、与电信签了个合约、谈了个与联通、苹果三方合作的方案”一样荒唐。
在国外,即使贵为市长,业余兼职当邮差、掏烟囱、做修理工、厨师甚至打扫厕所者大有人在。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经济上的窘境,业余时间靠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补贴家用,自己解决自己的困难,不给国家和社会增加负担,这没有什么不好。
退一步说,即使这位城管有违规之处,我们也应该了解下他的苦衷。“在一座高大坚实的墙和与之相撞的鸡蛋之间,我永远都站在鸡蛋一边。”摆摊的城管已经不是城管,而是一个普通的小贩,他也不是“高墙”,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鸡蛋”,我们理应给予同小贩一样的同情。
可以说,“城管摆摊”只是把城管从一个“被妖魔化”的职业变成了普普通通的人。摆摊和常见的以权谋私有着本质的不同,我们不能上纲上线。在网友们表示理解的跟帖当中,我们看到了网友的理性与成熟。希望有关部门在调查处理的时候,也应该以人性化为出发点,千万不要因为此事被媒体曝光而对其加重处罚。重庆商报 刘昌海(河南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