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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开征求对医保三项门诊特定项目意见

2013年06月18日 10:5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2010年起,广州将重型β地中海贫血、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三项门诊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范围。如今,三年有效期届满,记者日前从广州市人社局官网获悉,为延续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该局已发布上述三项门诊特定项目的延续文件,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患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参保人员,每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为5000元,月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患重型β地中海贫血的参保人员,每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为3000元,月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当月有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参保病人血友病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则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费用范围。

  记者从市人社局医保处了解到,对市民而言,上述三个门诊特定项目的新文件并没有大的变化,即待遇和政策基本未变,唯一有不同的部分出现在对重型β地中海贫血参保人员的界定。此前文件要求重型β地贫参保人须经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享受待遇,但本次通知删除了这一要求,只要参保病人经市社会保险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审核确认符合准入标准的,即可按规定享受该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即日起至6月24日期间,市民可通过登录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查阅具体内容,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记者/张西陆)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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