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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绿化管理处:路边芒果不能吃 都集中采摘销毁

2013年06月21日 13:48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对于街边频繁上演的偷摘芒果现象,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深圳市绿化管理处工作人员也是一肚子苦水和无奈。昨天下午,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绿化监管科科长黄旭光就市民所关注的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下称“记”):深圳引进芒果树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把它作为绿化树种是出于何种考虑?

  黄旭光(下称“黄”):深圳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主要是效仿广州,目前的数量没法准确统计,主要集中在深南大道、红荔路、益田路以及深圳的一些小区都有种植。

  深圳街头的“绿化芒”是漆树科杧果、扁桃两种植物习惯上的统称。选择其作为绿化树,是因为其树干通直、树冠饱满、叶色亮绿、具观花观果特性、无明显病虫害、抗风性强、适应力强、苗期生长速度快等特点。

  记:深圳的芒果树是谁来管理的?对这些果实没有采取诸如“节育”、“集中采摘”等办法吗?

  黄:深圳街头的芒果树有市城管部门管理的,还有区城管部门管理的。但一般都是由通过投标的管养公司负责日常养护。而对于芒果,则没有明确的权责划分,基本上都是由管养公司来管理,属于乔木修剪业务范畴。

  对于芒果,管养公司基本上都是在刚开花的时候,对底部的花进行修剪,但中上部的花会保留。此前,也曾试过喷洒药物让其“节育”的办法,但效果不明显。花和嫩果固然掉了很多,但对叶片的伤害更大,得不偿失,因此便终止了。前几年也试过集中采摘,摘下来的果子也运往垃圾场集中销毁了。但耗费的人力物力太大,也没有坚持下来。

  记:偷摘街边芒果的行为没有人管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黄:其实深圳市一直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2011年3月3日开始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攀摘公共树木的枝叶花果、禁止向城市绿地内抛撒杂物;禁止践踏竖有禁止性标志的城市绿地。”“违反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但坦白地说,尽管有相应的法规,却从来没有执法过。因为涉及到执法主体的问题,执法力量不足、执行难也是其中两个因素。再说了,真要执法也缺乏人情味。

  记:街边的芒果适合食用吗?

  黄:深圳街边的芒果肯定不宜食用。首先是品种问题,芒果树有上百个栽培品种,绿化芒属于适合绿化用途的品种,不具备食用价值;其次是栽培条件极为复杂,树根的下面可能是工厂废墟,可能有各种垃圾,再加上汽车尾气、大气污染等因素,无法避免各种各样的有害物质通过植物吸收并蓄积在果实中,这些有害物质是肯定存在于果实中而且是不受监控。因此绿化芒果树的果实只能观赏,不能食用。

  此外,深圳此前发生过多起因为攀爬树木采摘芒果摔伤的案例,更早以前,还有摔死的极端个案。

  记:有没有考虑过用别的树种替代绿化芒?

  黄:没有。因为芒果树开花、结果、落果是植物生长的必然过程,是极其普遍的自然现象。通过芒果这种亚热带观赏植物,可以让市民在街头就能观赏到繁花似锦、硕果累累的景象,体会到典型的亚热带特色。因此,深圳人应该接纳它、包容它、爱护它。深圳晚报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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