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湖南发布“十条禁令”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2013年06月28日 13:18 来源:湖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在今天下午召开的全省“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省政府正式印发《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切实优化全省经济发展环境。

  “十条禁令”包括:一、禁止利用职权向企业“吃、拿、卡、要、报”;二、禁止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制企业购买指定产品、保险和服务,强制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三、禁止以拉赞助、打广告、订业务报纸杂志或违反国家规定组织培训、考评等形式加重企业负担;四、禁止接受企业和服务对象的礼金、会员卡、宴请、游玩等;五、禁止未经办理涉企检查备案手续对企业进行各类检查;六、禁止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随意进行上限处罚;七、禁止未经法定程序查封和冻结企业资产、账户,扣押财物,违法限制或非法剥夺企业法人代表人身自由;八、禁止违反服务承诺制度超时办结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九、禁止以负面宣传要挟企业或服务对象;十、禁止对投诉或反映问题的企业或个人打击报复。

  通知强调,对违反上述禁止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编辑:王硕】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