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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从容养老更需制度合理和完善

2013年07月01日 11:06 来源:沈阳日报 参与互动(0)

李宏宇绘

  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6月30日《华商报》)

  多管齐下让俺回家

  对于绝大多数离家在外求学、工作的子女而言,“常回家看看”是所有人的共同心理,都渴望能在父母身边尽一个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赡养好生养自己的父母双亲,尤其是给父母需要的精神赡养。可惜,现实让一些人的这种“常回家看看”变得奢侈。

  子女远离父母,很多时候是为了生存和生活。很多子女其实非常想家,想父母、想孩子,但是他们真的没有时间回家,因为国内很多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用工,平时经常加班,甚至连国家法定节假日也不依法放假。另一方面,大多数不能“常回家看看”的子女属中低收入人群,而在交通票价高涨的今天,“常回家看看”的成本非常高,对于多数中低收入人群来说难以承受。实际上绝大多数父母非常理解子女的难处,很多父母虽然非常渴望子女能“常回家看看”,但是他们平时在口头上对子女叮嘱最多的永远是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别担心家里和自己,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从这个角度说,虽然“常回家看看”已经入法,但是在现实面前,有些子女仍然会选择不回家看望父母这种“违法”行为。笔者以为,让子女“守法”,解决“空巢”老人的精神孤独问题,首先要劳动部门严格要求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规,保障广大劳动者有假期“常回家看看”;其次,进一步推动铁路的市场化改革,降低火车票价,特别是高铁票价;再者,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步伐,让广大农民工实现“离土不离乡”的就业模式;最重要的是,降低城市生活成本,让广大子女有能力将父母接到自己的工作所在城市进行赡养,这也是治本之策。(张立美)

  抛开“常回家看看”被法律详规具体执行效果如何等问题不谈,在老龄化社会已经到来的当今,更多强调子女在应尽赡养义务外的精神慰藉与心灵体恤责任,能够理解。但让每一位老年人的老年时光,都能安心从容、颐养天年,是每一位为人子女的“家务事”,更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为兜底与呵护。然而现实层面的很多问题,显然并不乐观。6月30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近日发布的“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显示,我国不同类型养老保险差距大,政府或事业单位养老金中位数是新农合养老金中位数的33倍,其中新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中位数为每年仅为720元。

  显而易见的问题是,高达33倍的养老金中位数差距,并不仅仅是出身农村和底层在外打拼的孩子,在养老问题上需要承担的“阶梯”压力,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不同阶层的老年群体,迥异的养老质量。因为,如果说一年几次“常回家看看”尚难用数字准确界定的话,那么每月多少养老金支撑“养老质量”则是真切而现实的问题,更需要相应的弥合差异的制度保障,能早日尽到属于制度层面的责任与义务。

  “养儿才知父母恩”,这是很多初为人父人母者最大的“心得”与感慨。而具体到制度层面,这样的感慨或者说是“忧思”,无疑更有更深一层的含义。那就是,在可以预期的将来,当如今的为人子女者逐渐变老、需要面对养老问题时,在“常回家看看”的精神慰藉与心灵体恤之外,制度的保障与呵护,能让未来的自己不再面对如今父辈们的巨大差距问题,能够安心而从容地颐养天年。而这样的问题,无疑需要尽早给出务实的解答。(李记)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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