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环境卫生列入停车场考核标准
2013年07月01日 15:02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年,我市首次将停车场内环境卫生列入停车场整体考核标准当中,考核不达标的停车场单位将取消年底评优资格。
6月30日,记者从市停车场管理中心获悉,为规范我市停车场管理,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题,今年全市29条主干道被列为整治路段,考核标准分为十三项,内容包括设置非法停车场、是否将公共停车泊位圈占为专用道等。
其中“保证停车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标准首次被列入停车场整体考核标准当中,评分考核中占有较重分数比例。
市停车场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创卫工作的深入,该中心要求各区市政市容局加大对辖区停车场的考核管理水平,停车场内环境卫生不整洁,将被列为考核不达标,并取消年底评优资格。
停车场管理人员需自备扫把、手套、塑料袋等工具,以保证停车场内环境卫生全天候干净整洁。此外,市停车场管理中心也首次将创卫知识作为全市停车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创卫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希望大家都能强化创卫意识,让我们从不乱丢垃圾这样的小事做起,多些参与,共同实现全市创卫目标。”该负责人说。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