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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10岁儿子赌博 父亲怒砸老虎机被追责

2013年07月01日 15:20 来源:拉萨晚报 参与互动(0)

  尼某所住小区附近开了一家游戏厅,尼某10岁的儿子经常出入该游戏厅。一日,尼某到游戏厅找儿子,发现游戏厅内竟有多台老虎机,尼某的儿子在里面正玩得不亦乐乎,尼某非常恼火,一怒之下将3台老虎机砸毁。经查,该游戏厅涉嫌利用老虎机进行赌博,其余老虎机被有关部门以非法物品予以查收。经鉴定,被砸毁的3台老虎机价值2万余元。

  检察官说法

  首先,从1979年刑法与现行刑法的对比来看,法律保护一定范围内的非法财产更符合现行刑法的立法本意。因此,从现行刑法的立法本意看,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对象应包括非法财物。其次,刑法对于非法财产的保护不在于保护非法取财行为或非法使用行为,而在于保护所有社会财富都免受非法侵犯,从而维护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故意毁坏非法取得的财产造成社会公共秩序混乱,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公共利益。如果任由行为人毁坏其自认为是非法的财产而不追究法律责任,社会将处于混乱状态,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再次,法律在一定范围内保护非法利益,但是法律并没有授予公民处置非法财产的权利。

  简单来说,刑法对非法财产的保护并不是对拥有非法财产持有者的保护,而在于保护所有的社会财物都免受不法侵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在本案中,老虎机虽然是非法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没收,但这些权利的行使应当归属国家,行为人不能出于义愤自行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为了保护社会财富不受任何非法侵犯,非法取得的财产也应当是侵犯财产罪的对象,本案中尼某故意毁坏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梅忠通讯员陈荣张良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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