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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平昌:党员干部宴请不得超8桌

2013年07月01日 20:5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又是一年学酒季来临,近日,平昌县纪委、监察局发布《关于治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宴客敛财的通知》。《通知》规定,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用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子女升学、生辰满月、工作调动等名义大操大办宴客敛财;确因婚丧嫁娶需要宴请亲朋好友的,由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本人提前向县纪委监察局(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室)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宴请事由、宴请地点、宴请对象及人数,保证总共宴请席桌不超过8桌,不收受礼金、礼品和其它有价证券,经审批后方可举行。县治理工作组要不定期对县城区宾馆、饭店、酒店等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和查处典型。对群众实名举报的,县治理工作组和涉案单位要现场调查处理。举报电话:12388、0827-6222909(记者 谢颖)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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