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一夜情反陷“艳照门” 被敲诈近万元
2013年07月09日 15:38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一男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已婚女刘某,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该男子将性爱过程进行了偷拍和录音,在刘某试图疏远他时以此相要挟,多次索要钱财。近日,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该男子李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2012年4月中旬,男子李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已婚女子刘某。期间,多次与刘某发生性关系并用手机对性爱过程进行了偷拍和录音。后刘某逐渐疏远被告人李某,李某遂以手中有刘某的裸照和录音,不给钱就告诉其家人等相要挟,先后于2012年6月18日和7月16日敲诈刘某人民币3000元和5000元,赃款全部挥霍。
2012年12月22日至24日期间,李某欲再次敲诈刘某人民币15000元时,刘某报警,公安机关于同年12月26日将李某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李某的亲属代为退赔刘某人民币10000元,刘某对其表示谅解。(通讯员 谢书波 记者 崔艳红)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