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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上半年有5名公务员因醉驾被公诉

2013年07月23日 16:5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22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上半年查办刑事案件情况。根据通报,今年上半年,广州检察机关起诉的“醉驾”案件同比增长了99.6%,共起诉1052人,其中公务员5人。针对醉驾案件过半被告人被判处缓刑的实际,广州检察院建议法院收紧缓刑判处率,以增加刑罚的震慑作用。

  7名外国人因醉驾被诉

  据通报,今年上半年,广州检察机关对“醉驾”(即危险驾驶罪)案件提起公诉1052件1052人,同比增长了99.6%。在起诉的案件中,未成年人有1人、女性23人、公务员5人、外国人7人、港澳台人员7人、无业人员471人。

  “案件数量急剧增加,醉驾情节越来越严重。”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李学东介绍,醉驾入刑之初,媒体争相报道,执法部门也进行了严厉打击,“醉驾”行为一度有效遏制。但随着时间推移,社会关注度下降,驾驶人员的守法意识逐步松懈,造成此类案件数量剧增。同时,今年以来查办的“醉驾”案件情节越来越严重。

  据介绍,在醉酒程度上,驾驶者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即构成危险驾驶罪,以前此类案件中,“醉驾”者被查获时酒精含量一般处在80-120mg之间,而从今年的案件来看,“醉驾”者酒精含量超过120mg的超过一半,甚至有的“醉驾”者酒精含量高达313mg,接近定罪标准的4倍。另外,在危害后果上,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约占四分之一,轻则造成车辆损坏及公私财产毁损,重则造成人员伤亡。

  女性醉驾案同比增近三倍

  在“醉驾”人群的构成上,今年上半年出现了一些新趋势。

  李学东介绍,首先是女性“醉驾”比例增高。在今年办理的案件中,由女性实施的有23件23人,同比增长283%,反映出女性在社会交往中大量饮酒后驾车的频率越来越高。其次是长驾龄的醉驾者增多,醉驾者中长驾龄普遍超过十年,这类人对自身技术过度自信,认为酒后仍能安全规范地驾驶汽车,同时存在“只要交警查车时提前避开就不会被查处”的侥幸心理,从而成为“醉驾”的主要群体。

  对此,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加大查处“醉驾”的执法力度和判决力度。采用定时与不定时、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的办法,将查处重点从夜间延伸到午餐后的13时至15时等时段,从市区主干道延伸到城乡结合部、高速路出入口等地段。提高流动执法能力,在日常交通巡逻时及时抽查行驶异常的车辆,打消“醉驾”者避开常规检查点驾驶的侥幸心理。

  过半“醉驾”者被判缓刑

  由于该类案件属于轻刑案件,按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办理,以至于最后法院判决时适用缓刑的比例较高。

  统计显示,在今年上半年已起诉的案件中,目前法院已判决593件593人,其中判处拘役273人,判处拘役宣告缓刑319人(免予刑事处罚1人),缓刑率超过53.7%。

  李学东说,对于公务员、律师、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来说,判处缓刑会导致其失业或影响职业生涯,有一定震慑力。但从今年的情况看,被告人中占44.8%的人是无业人员,其中部分人被判处了拘役,部分被判处了缓刑。对判处缓刑的无业人员而言,判决对其工作、生活无实质影响,缺乏相应的震慑力。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据此建议,法院在“醉驾”案件判决中,少用或慎用缓刑,最大限度发挥刑罚的震慑作用。

  链接  广州

  珠江新城多现“醉驾”

  据悉,广州“醉驾”被查处的地点主要集中在珠江新城、中山一立交、沿江路与人民南路交界处、花地大道南路段、穗盐路和丰乐北路丰乐隧道处等各繁忙地段。而案发时间主要集中在夜间。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多项建议,其中包括积极扶持和发展代驾行业等。- 记者董柳、实习生王骏、通讯员穗检宣报道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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