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处理违章莫忘人文关怀
7月8日晚,一名导游带领40多名游客到兴义万峰林参观,团队的旅游大巴车因违停,被当地城管执法人员锁车,致使车上乘客滞留一个半小时。(7月10日《贵阳晚报》)
大巴司机是在酒店工作人员指引下将车停在附近一条人行道上的,如果说“违章”,也是缘于酒店工作人员的误导而并非擅自所为。比较合理的可能性解释不外有二:一是禁停标志不明显,抑或是酒店人员不知情,说明当地城管的执法宣传并不到位;二是酒店人员曾经如此指引过停车,但并未遭遇到 “麻烦”。如果是这样,恰恰反证出城管不一视同仁的选择性执法。
人们之所以对当地城管的执法行为给予“不近人情”的质疑,很大程度上缘于旅游大巴的“外地车辆”属性。尤其是初来乍到的外地车,一不小心就违章的事例屡见不鲜。人们无意要求城管执法者对外地车辆高抬贵手、网开一面,只是希望其实事求是、一视同仁,别“专盯”外地车寻事。退一步讲,即便是对外地车辆违章也不能“逍遥法外”,城管执法也应当在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前提下,从换位思考的角度尽可能地彰显人性化的管理理念。作为负有城市管理职责的城管部门,既是代表公权维护城市秩序的执法单位,也是彰显地方形象的服务窗口。不明就里的“违章”、冷冰冰的“锁车”,给40多名观光客如何留下“美好”的记忆?
再说,旅游团队都有自己行程规划和时间安排,耽搁一个半小时,势必会影响到旅游活动的如期进行。更何况,违章停车错不在大巴,更无关乘客。为了按规定实施罚款,让无辜的人员和车辆“赔罪”,不是“不近人情”是什么?只求罚款到位,哪管人情冷暖,或是当地城管从严执法背后的问题实质。
无情未必真严格,友善如何不能法?违法必究不等于冷峻执法、呆板执法、无情执法,尊重对方、富含人情的严格执法才能让人心悦诚服,也才会实现惩罚与教育并举的执法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