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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劫获十元现金 半小时后被抓面临有期徒刑

2013年07月24日 15:4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7月7日,一名男子将摩的司机陈某骗至滕州洪绪镇,动用电棍实施抢劫,抢得十元现金后逃离现场,结果不到半个小时抢劫者便被警方抓获了。

  据了解,被抢劫的摩的司机陈某今年四十六岁。7日上午,陈某在滕州汽车西站等候拉客。这时,犯罪嫌疑人庄某走到他跟前,说去洪绪镇医院找人。到达目的地后,庄某却又要求去另外一个地方。

  半路上,庄某突然要求陈某停车,车子刚停下,他就从包里拿出两个电棍,向陈某腹部和两胯猛击,并抢走了陈某的摩托车钥匙。庄某拿着电棍威胁着陈某,要求陈某拿出一万元钱给他。陈某说没那么多钱,并从口袋内掏出身上仅有的十元钱给了庄某。庄某接过钱,欲抢劫摩托车,要求陈某下车,陈某不肯,便和庄某厮打起来。庄某看到陈某动起手来很凶,自己已经控制不了形势,于是丢下车钥匙就跑了。

  洪绪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并沿庄某逃窜的方向追踪,仅用半小时便将犯罪嫌疑人庄某抓获。后经了解,庄某因手头拮据,萌生了抢劫的念头,没想到只抢得十元钱。虽然抢劫数额较少,但目前该男子依然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据了解,因为危险性高、社会危害较大等原因,抢劫罪在量刑上较其他罪行明显较为严厉。庄某虽然仅仅抢到了十元钱,但是一旦他的行为最终被认定犯了抢劫罪,那么其最终面临的刑罚可达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记者 袁鹏 通讯员 王莲娣)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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