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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财政专项资金为何成了“唐僧肉”?

2013年08月08日 10:4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被控利用手中的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权,10年间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2400余万元。本案的相关判决中显示,申报国家专项资金的企业,将20%的划拨资金作为回扣行贿主管官员,俨然已经成为业内潜规则。

  一般来说,财政专项资金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正常的财政预算制度下没有能够顾及或者顾及不够的项目的发展,例如,高新科技的研发和应用,垃圾焚化、污水处理等专项事宜,要为这些事宜设立专项资金,还有一个考虑是,一般而言专项资金无需经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批而只需要政府的行政命令即可拨付。有人据此批评设立财政专项资金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为了规避公众人士以及人大代表的监督,不无道理。

  事实上,什么项目可以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支持的额度是多少,以及如何才能得到资金的支持,如何评价这些专项资金的绩效,大多由政府行政部门说了算,而且是由不同的职能部门以“太公分猪肉”的形式掌控着,时间长了,就固化为某职能部门下的“既得利益”的盘子了。

  财政专项资金是分散在不同的职能部门的不同处室那里掌握着,这就注定了财政专项资金属于“点到为止”、“普惠”性质的资金了。这些专项资金的项目种类繁多,每个专项的资金数量以数十万的居多,低于十万和超过百万的则较少,单独一个专项很难评价其对技术进步、研究开发带来的贡献,故财政部门对这些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以合规性评价为主,即主要考察其财务支出是否有相关的会计凭证和发票予以支撑,而并不会太关心这些资金的实质支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上述财政专项资金的特点和安排就为其成为“唐僧肉”埋下了伏笔:既然是财政资金,谁都想分一杯羹;既然每一专项的资金并不太多,又分散在不同的职能部门的职能处室那里,财政部门虽然名义上拥有监督的责任,但是相对于数以亿元的财政支出项目来说,这些几十万、几百万的财政专项往往难以兼顾,只能委托职能部门自己通过强化内部控制来掌握,到头来,由于资金通常在职能部门的掌控之中,所谓的“吃回扣”才批出专项的说法就不再是传言而是事实了。

  至于那些环保节能、交通设施、污水处理等财政专项,资金就更是以亿计,由于这些专项的技术性非常强,财政部门难以从专业技术角度对资金的审批和使用进行全程监督,最多只能依赖对掌控相关专项资金的职能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和监督,至于资金为什么要批出,以及批给了谁,也只能完全依靠职能部门的判断了。

  如果职能部门能够按照一套既定的比较完善的审批规则和机制办事,照理说也问题不大,只是职能部门处室说了算的做法一直没有改变,数额庞大的财政专项资金也有可能沦为人人都想得到的“唐僧肉”了。本来财政部门通过事后的绩效评价可以遏止大项目的“唐僧肉”现象,可是职能部门的盘算是,我钱都花出去了,你还能怎样?财政部门的盘算是,如果下一财政年度不给这些职能部门拨付专项资金,那么政府的产业政策、民生政策还需要推行吗?

  职能部门和财政部门博弈的结果是,一切照旧,反正钱是从纳税人那里来的,又不是花我私人的钱。可见,财政专项资金的“唐僧肉”现象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是在现行的财政管理和预算体制下长年累月演变而成的。(林江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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