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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医生“黑名单”发力需要三重保障

2013年08月12日 09:4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国际医药巨头葛兰素史克和赛诺菲相继在华曝出“贿赂门”的同时,陕西富平妇幼保健院医生涉嫌卖婴案也在持续发酵。对此,中国医师协会受国家卫计委委托,已正式启动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在公示考核结果的同时,医生“不过关”的原因也有望对社会公示,因医德医风问题未通过考核的医生将被列入“黑名单”。(8月11日《京华时报》)

  从许多行业考核本身暴露出来的缺陷来看,要使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在促进医风好转上切实发挥作用,须有以下三重保障。

  首先,考核不能成为“事后诸葛亮”。按照有关方面透露的思路,对医师的考核结果和“不过关”的原因都将公示,甚至会把因医德医风问题未通过考核的医生列入“黑名单”,这对于医师确实会形成一定的震慑作用。不过,考核毕竟属于一种事后行为,只能对已经被发现曝光的医师败坏医德医风的行为进行评估,而难以在平时就起到足够的预防和遏制相关行为发生的作用,甚至不排除有的医师用“考核合格”、“考核优秀”来掩盖其不正当行为,比如富平妇幼保健院涉嫌卖婴案的医生在案发前就是领导、同事和患者心目中的合格甚至优秀医师。因此,考核不能替代常规的监督,更应该在强化对医师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督约束上着力。

  其次,考核本身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应有保障。考核本身也是一种权力,而且由于它事关医师的职业前途,因此是一种很重要的权力。任何权力都有腐败滥用的风险。“打铁还需自身硬”,更重要的是必须对考核活动本身也强化监督约束,使考核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用阳光来保证考核这把“手术刀”自身不会锈蚀。

  再次,考核失实的责任应该有明确承担。既然这种考核是国家卫计委委托,它就具有公权力行为的性质,因此必须权责相符,权当其责。如果考核过程中本身发生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现象,就必然导致一些问题医师不能被及时发现,甚至反而会给他们的胡作非为提供“保护色”,对此,就必须从严追究考核失实者的责任。因此,如果说考核者要给因医德医风问题未通过考核的医生建立“黑名单”,那么,对考核者本身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的行为也要建立“黑名单”,必须形成严格的考核责任体系。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根本上来讲,当前医德医风领域暴露出的许多问题,本身不是因为缺乏考核造成的,因此,再好的考核也只能起到治标的作用。绝不能放弃对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只有深化体制改革,才能去除体制弊端。 (邓清波)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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