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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夜市“自治”被中断 城管:不鼓励夜市

2013年08月13日 16:11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省城的一处夜市十分热闹 记者 陈心如 摄

  去年,历城区城管执法局曾对夜市采取过自治措施,规定经营的区域和时间,并从业户中选出代表成立摊贩自治协会。但近日,记者在洪家楼附近采访时发现,曾经的自治已经不复存在。历城区城管部门称,按照统一规定,不鼓励夜市,夜市自治已经取消。不过,晚上10点,在城管撤离后,夜市的摊主还是纷纷摆出摊位,一直营业到凌晨。 

  夜市10点以后出摊一公里聚集几百家

  晚上9点半左右,记者来到洪家楼附近,来往逛街的人依然络绎不绝。在洪家楼广场,已经聚集了不少摊贩,有卖小吃的,还有各种衣服玩具,摊主们把广场的一大半都占满了。而在洪家楼西路,路边的夜市还没有开张。但能看到有车停靠在路边,车主正在摆弄后备厢的货物。张女士已经在洪家楼摆了两年夜市,她告诉记者:“10点之前不让摆,有城管执法的人盯着呢,大家都是10点以后营业。”记者发现,每隔一段距离,都有至少三名城管执法队员执勤。

  从10点开始,花园路路北侧的非机动车道已经变成了繁华的夜市,逛夜市的人潮涌动,摊主说,夜市会一直持续到凌晨1点多。

  夜市自治一年后叫停 为了管理不鼓励夜市

  记者了解到,去年3月份,历城区城管执法局曾经引入夜市自我管理工作模式,设置自治管理区域,并从经营业户中选出代表成立摊贩自治协会,目的是既能让夜市存在,又结束了无人管的混乱状态。

  花园路位于洪楼商业区,人流量很大,而洪家楼夜市也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城管部门也曾多次尝试过取缔,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难度很大。历城区城管部门说:“一个中队总共有十几人,如果我们每时每刻都盯着,工作量太大,而且业户对夜市的取缔存有很大的抵触心理。”在去年的自治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将花园路进行调查摸底,对摊主进行登记造册,设置了9个自治管理区域,经营时间规定在晚九点至次日零点。业户代表成立摊贩自治协会,相互监督,自我约束,一旦自治管理区域内有业户不按规定经营,其他业户将监督并制止。

  但一年后,夜市自治被叫停,历城区城管部门说:“当时,自治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经营秩序有了很好的改善。但为了加强城市管理,现在并不鼓励夜市,没有人说允许夜市存在,只是我们不能24小时盯着,管不了,也堵不住,我们现在只能保证值班期间不允许摆摊。”

  声音

  夜市是一种文化 取缔不如加强管理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对于夜市的存在与否,大家看法不一。

  在洪家楼夜市,孙先生骑了一辆电动三轮,载了几箱毛巾和床单,“我媳妇白天在商场经营一个摊位,我负责晚上来摆地摊,虽然挣不多,但挣多少算多少,总比闲着强。而且夜市都是不收摊位费的,对我们来说,非常方便。”

  家住海蔚广场小区的王女士说:“每次走到夜市这边,交通出行很不方便,而且夜市结束后,不少摊主的垃圾随地乱扔,夜市持续的时间比较晚,看着很乱。”

  但一些山大学生表示,他们很喜欢逛夜市:“东西很多,价格也便宜,晚上来遛遛弯,夜市的存在也体现了一座城市的文化,如果取缔了,总会觉得生活少了点什么,只要加强管理,很多问题还是可以解决的。我们还有同学来夜市摆摊,也算是一种锻炼,没有摊位费,门槛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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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店立交桥下夜市被取缔

  自8月2日起,槐荫区城管执法局联合段北办事处、区交警大队、城管警察大队共40余人、6辆执法车辆,集中取缔了经十路段店立交桥下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

  据了解,入夏以来,经十路段店立交桥下自发形成了以经营小商品、水果、蔬菜、衣物、小吃等为主要经营品类的夜市,占道阻碍交通,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因此,槐荫区相关部门开展户外违章经营整治,共清退各类占道经营摊贩200余户。(记者 陈心如)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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