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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调整火车票退票费先要公开退票损失

2013年08月27日 14:3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从今年9月1日起,铁路部门将调整火车票退票和改签办法,实现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同时实行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即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退票费。(8月26日新华网)

  相比旧的退票方案,梯次退票显然更灵活了,但退票费也涨了。据悉,铁路部门回应称,实行梯次退票方案的目的在于引导旅客提前退票,加快车票周转,让二次购票时间更加充裕,方便其他旅客出行。这一做法的确能方便旅客二次购票,但合理性值得商榷。

  早在2007年就有专家透露,国家发改委曾召集铁路、民航召开会议,最后得出的结论显示,收取退票费是没有依据的。尤其是在春运期间,铁路是满员而且是超员的,不存在空位的问题,也就不存在损失。这一说法的确很有道理。尽管数据显示,今年春运期间日均退票量是日常退票量的3倍,同比增长110%,退票时间也集中在开车前24小时以内。但退票量增加的原因并不是5%的退票费太少,而是春运期间购票旅客太多,基数大,自然退票多。

  可以说,相比现在按5%计收、最低按2元计收,9月1日起实行梯次退票方案后,铁路部门能从退票费上“收获”更多,春运期间更是如此。道理很简单,旅客退票之后,很多票要么及时能卖出去,要么在下一站能卖出去,这样,退票费就变成了铁路部门的部分利润。

  而且,在原国家计委2003年下发的《关于规范运输业退票费有关问题的函》中,就明确提出“旅客提前要求退票,而运输企业能够再次发售的客票,原则上不应收取退票费。”既然有这样的表述,也说明退票不一定会让铁路部门损失。既然如此,那么,无论是收取5%、10%还是20%的退票费,都可能有一定赚钱的空间。很显然,铁路部门从退票费上赚钱,公众难以认可,因为铁路毕竟是国家投资的“人民铁路”。

  退一步说,假如铁路部门的确因为乘客退票造成一定的损失。公众也想知道,究竟多少退票能够再次发售,多少退票不能再次发售?退票问题究竟给铁路部门带来多少损失?如果能够公开这些数据,并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决定退票方案,无疑效果会更好。遗憾的是,调整退票方案更像一本“糊涂账”,铁路部门是否稀里糊涂收费不得而知,但乘客稀里糊涂掏退票费却是事实。

  笔者并不是反对收取退票费,也不反对实行梯次退票方案,但希望铁路部门以充分的理由、合理的方式来收取退票费。(张海英)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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