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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93万辆电动车仅10余辆上保险

2013年08月29日 15:41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电动车违章通行频频引发事故,“肉包铁”的电动车车主、乘客招惹“铁包肉”的机动车,稍有不慎就是重伤甚至死亡。而电动车一方绝大多数没有购买任何保险,机动车的赔付金额不能完全弥补事故损失,一出事就拖垮一个家庭。昨日,交管部门披露两起典型案例。

  去年2月底一天晚上,当日办完婚宴的新郎王某喝了不少酒,骑电动车送弟弟回家。在雄楚大道横穿马路时,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大货车撞翻,王某及弟弟当场死亡。交警判定,王某饮酒后骑车、违反通行规则横穿马路有过错,货车司机对道路情况判断不及时也有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责任,其余责任由死者承担。王某及其弟弟都是家中顶梁柱,出事后两个家庭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

  今年3月初,55岁的李女士驾电动车在中山大道民意四路口闯红灯,撞上程某驾驶的小轿车。李某虽受重伤,但警方判定程某主动采取了制动避让措施,李某负事故80%主要责任。虽然程某赔付了部分医药费,家庭条件较差的李某一家为了给其治病,不得不东挪西借,一家人过得很拮据。

  交警表示,根据《道路交通法》,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比属于“弱势群体”,即使机动车一方完全无过错,也要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10%左右的赔偿责任。但由于电动车骑车人和乘坐人基本都没有投保,出事后仅依靠机动车单方赔付,不能解决问题。

  交管部门介绍,2011年,我市开始给电动车上牌管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同步推出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当年9月,曾签下5000多份保单。这种第三者责任保险,每份保费60元,保险期限一年。其中,医疗保额5000元,死亡或伤残保额5万元。当初预计投保率30%左右。可到了今年,据市交管局和武汉电动车协会统计,我市登记上牌的电动车达93万辆,只有10余名车主仍在保险期。(记者张延 通讯员吴培勇 钱小军 邓钢 彭凌明 欧阳万春)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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