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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5年内电价分类“瘦身” 以用电负荷特性为主

2013年09月03日 13:38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家发改委8月30日宣布,在保持现有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省物价局昨日证实,我省会将现行的四大类电价简化为三类。

  省物价局介绍,目前我省销售电价包括居民生活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大工业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四大类。下步电价分类,将采用以用电负荷特性为主的分类法,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三个类别。

  物价部门表示,销售电价分类原则上在5年左右调整到位,调整后的电价分类结构清晰、比价合理,有利于减少交叉补贴,促进电力用户公平负担,支持农业和服务业发展。(记者熊星星、通讯员沈佳)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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