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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国税局“营改增”首月纳税申报正式启动

2013年09月04日 11:15 来源:青海日报 参与互动(0)

  9月1日上午8时25分和8时28分,原缴纳营业税的一般纳税人———青海义盛选煤有限公司和小规模纳税人———黄南州平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申报增值税成功,标志着我省“营改增”试点企业首月纳税申报增值税正式开始。截止到1日17时,全省共有141户增值税纳税人进行了申报,其中营改增试点企业89户,我省“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局良好,起步平稳。

  为确保“营改增”纳税人首月顺利申报纳税,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密切协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整合办税服务厅窗口功能,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申报咨询台,开辟申报绿色通道,指定专人做好纳税引导和咨询服务,统一咨询口径,明确咨询重点,及时解答问题。二是进一步做好对增值税纳税人,特别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申报培训和辅导工作。据统计,仅省局层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8期,免费发放10000册新增值税纳税申报宣传册。三是与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共同完成财税库银系统的录入、验证、申报扣税测试工作。四是完成对综合征管软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的升级、测试工作,做好“营改增”申报技术保障。同时,还结合“营改增”纳税人实际情况,就首月申报纳税可能出现的申报纳税、咨询服务相对集中等问题制定出应对预案。

  从8月1日顺利开具发票,到9月1日成功完成首笔纳税申报,两个关键节点的顺畅运行标志着我省“营改增”新旧税制转换工作已初步完成,试点工作进入全面正常实施阶段。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国税系统将深入开展效应评估,跟踪分析试点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密切关注“营改增”试点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作用效应和影响,做好试点过程中的应急处理、监测分析和风险防范工作,及时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纳税人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同时,全省国税系统将进一步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后续服务,帮助企业尽快适应在国税征管环境中的增值税的申报方式,从而建立面向未来的遵从合作关系。

  9月1日至16日首月申报期内,全省国税系统将实时监控“营改增”纳税申报进度情况,必要时还将通过电话或12366短信提醒试点纳税人按期申报。 (通讯员/辛秉国)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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