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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农民租地62亩 秋收后却人间蒸发

2013年09月04日 16:12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4个月前,他来租地,说要种瓜种玉米。

  ■4个月后,卖完瓜卖完玉米,他也跟着失踪了。

  ■如今,拿着欠条,租户们却不知道上哪儿去找他。

  A 村里来了个租地人

  今年4月,一位头发花白的老爷子来到金凤区良田镇兴源村四队想要租地种瓜种玉米。他叫庞青伟(化名),河南人。考虑到他就一个人,村民们并不放心把地租给他。于是,庞青伟说,自己的儿子庞小龙(化名)在金凤区工作,可以让他担保。

  4月7日,庞青伟和庞小龙来到兴源村四队。见同来的是个年轻人,还开着越野车,部分村民就和庞青伟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内容是庞小龙写的,落款是庞青伟。”马秀红说,因为自己在外打工,于是,就将家里的5亩地租给了庞青伟,租期一年,租金为每亩地420元。签完合同后,庞青伟就向租地村民预付了每亩地100元的定金,在兴源村四队,庞青伟一共向6户人家租了62亩地。

  除了每亩地100元的定金,合同上规定,乙方(庞青伟)秋收后三日内一次付清剩余租金。而针对土地,合同上明确写着秋收完后恢复原状。租地的村民解释说,恢复原状就是要将土地犁完后,再进行灌水。

  租好地后,庞青伟就雇人种瓜种玉米。租了20亩地给庞青伟的兰全明一家还专门腾出一间屋子供庞青伟居住,这间屋子距他家1公里左右。

  7月底8月初的时候,庞青伟的瓜开始收获。有些租户便找到庞青伟要租金,他表示等到玉米卖完时一起付。

  B “不要来找我,也不要找我儿子”

  8月23日早晨,兰全明的家人哪儿都找不到庞青伟,这才着了急,连忙通知了所有租户。直到此时,租户们才发现,庞青伟已经把玉米卖了。

  “庞青伟所欠的还不止是租金,欠陈沙沙5车粪钱,欠马秀红26000元钱,欠兰全明3770元肥料钱,欠曹梦4600元瓜苗钱。这些欠条,有庞青伟手写的,也有租户自己写的,还有庞青伟口头承诺的。”其中一位租户说。如今,拿着这些欠条,租户们却不知道上哪儿去找庞青伟。

  无奈之下,租户们报了警,但在警察那里,租户们只拿到了一张庞青伟的人口信息表。随后,他们又去找了庞小龙,起先,庞小龙并不承认和庞青伟的关系,后来,才和村民约好,8月30日见面协商解决。

  拨通庞青伟的电话,他说钱暂时还给别人了,现在正在想办法给租户们筹措资金。而问起他此刻在哪?什么时候能够还钱?庞青伟表示,自己在河南,要租户们不要去找他,也不要去找他的儿子。

  C 律师:可以起诉

  现在,拿着合同,租户们想要找相关部门诉求,但是,他们担心的是,所签订的合同上,只有兰全明家的合同上面,有庞青伟按的手印,而其他的只有签字。租户们担心,没有手印,合同会不会起不到相应的法律效应。为此,记者采访了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立武。“只要是他本人签过字了,合同就具备法律效应。”马立武介绍,按照合同的规定,在秋收后三日内一次付清,庞青伟没有履行合同内容,租户们可以向法院起诉。然而,对于庞小龙担保一说,马立武说,如果合同上没有庞小龙作为担保的签名,那么,庞小龙在法律上就不承担责任。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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