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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小区业主楼顶建花园果园(图)

2013年09月06日 14:04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宜宾现“最牛空中花园”。(据零距离)

  有假山和景观水池,周围还有枇杷、铁树,宜宾李某建的这处屋顶花园可谓“风景独好”。但这可苦了楼下的业主吴炽瑞,他家因此变成了“水帘洞”。

  据了解,经过鉴定,李某在楼顶建的楼顶花园造成该楼房存在安全隐患,有可能会造成整幢楼梁、板被竖向砸穿。而他接受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采访时回应“该花园是吴炽瑞让修的”。

  业主吐槽:楼顶水池让楼下变“水帘洞”

  近日,家住宜宾南岸花木楼小区的业主吴炽瑞向记者吐槽,因为有业主在楼顶种果树造水池,导致他家房屋出现渗水现象。

  吴炽瑞与老伴所住的花木楼小区是老式楼房,每栋楼一共8层,他家住在一单元8楼。吴炽瑞称,该楼修建于1999年,他在2001年9月入住1单元顶楼。

  “2007年,我发现家中一间卧室的天花板、墙面等多个地方发生渗水。”吴炽瑞说,一年后,他请了该幢楼房设计单位的设计负责人来查看其房屋出现的渗水情况,并对楼顶屋面进行了检查。“楼顶上修建了一个直径约4米、壁高1米,中心设有假山的景观水池,建筑物屋顶外围的矮墙由原设计1.2米高增加到了2.7米高。此外,楼顶还种植了油菜、玉米和香蕉等作物。”

  记者昨日试图到顶楼查看,但通往楼顶的通道已经被一道锈迹斑斑的防盗门锁死了,无法上楼。但是据其他业主提供的照片显示,该楼楼顶确实存在一个由许多植物和树木组成的楼顶花园,里面有一个大水池和林间小道,楼顶周围种满了枇杷、铁树等。

  吴炽瑞告诉记者,楼顶的花园是同住该楼三单元8楼的李某修建,“楼顶是共有的,他这样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利”。

  司法鉴定:楼顶花园或将引发房屋疲劳断裂

  在吴炽瑞提供的由宜宾新兴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上写着:李某在吴炽瑞房上的楼顶屋面超设计荷载修建景观水池、铺土层种植农作物、增加女儿墙(建筑物屋顶外围的矮墙)高度等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是造成吴炽瑞房屋劣化损害的直接原因。同时,也是该楼房存在安全隐患的直接原因,一旦该楼房屋面结构件疲劳断裂,就会造成整幢楼梁、板被竖向砸穿,酿成悲剧。

  该鉴定中心建议该楼房超载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及时拆除,对损坏的部分进行及时修补。

  回应

  李某:花园是吴家让修的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李某。李某告诉记者,事情根本不是吴炽瑞所说自己“侵占”他家的屋顶。“大概七八年前,他让我们修屋顶花园,但是屋顶花园修好了以后,他却拒绝付款。”李某说,他花费了10多万元将楼顶修成了一个花园,可吴炽瑞却一直不付钱给他,所以他才不让吴炽瑞使用楼顶花园。

  律师说法

  屋顶属业主共有李某无权独占

  四川景上律师事务所陈绍敏律师介绍,按照法律规定,不论是屋顶还是消防通道都是属于业主共有,吴炽瑞作为小区业主,依法享有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使用及管理权利;李某独占屋顶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吴炽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记者 江瑶)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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