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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将设立三级配套联动旅游执法机构受理投诉

2013年09月06日 14:13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甘肃省旅游局了解到,《甘肃省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的意见》目前已经下发。今后我省将逐步设立省、市(州)、县(区)三级配套联动的旅游执法机构,以旅游职能部门投诉电话、网络、来信来访及12301旅游咨询服务热线等渠道受理旅游投诉。

  逐步设立三级配套联动旅游执法机构

  我省将逐步设立省、市(州)、县(区)三级配套联动的旅游执法机构,将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旅游执法必要的检查装备,以提高执法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树立旅游执法队伍新形象。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区做法以及结合我省各地旅游业发展实际,对现有旅游质监执法职能进行补充和完善,这些职能包括:承担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受理旅游投诉案件,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负责处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理赔工作;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培训旅游质监执法人员;通报重大旅游投诉和违法违规案件等。

  开设旅游“失信台”定期发布投诉

  据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即将实行的《旅游法》对旅游纠纷处理进行了规范,省、市(州)旅游质监执法机构作为全省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和处理的机构,将依法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旅游纠纷处理职能,畅通旅游职能部门投诉电话、网络、来信来访及12301旅游咨询服务热线等受理渠道,并通过网络、公示牌和提示牌等进行公示,实现旅游服务接待窗口和旅游目的地旅游纠纷处理渠道信息全覆盖。同时将协调建立由旅游、工商、发改、公安、建设、文化、人社、国土资源、交通、林业、质监、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分办处理旅游纠纷的工作机制。在省旅游局政务网开设旅游“诚信榜”和“失信台”等栏目,定期不定期发布旅游企业诚信、失信、处罚、投诉情况等信息,不定期地公开披露旅游企业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和重大投诉案例,公布案件处理结果和旅游企业整改情况。

  定期明察暗访违法违规现象

  今后,每年的4~10月,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多形式开展服务质量、经营行为的明查暗访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活动,突出重点,多形式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以整顿超范围经营为重点,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打击力度。对非法经营、拒不履行合同、擅自改变行程、指定购物场所、诱骗和强迫旅游者消费、恶意降低服务质量、违规宣传组织出境游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行政违法案件处罚程序,进行立案查处。 (西部商报 记者 李彦琴)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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