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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微企业下月起按季申报营业税

2013年09月16日 10:5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深圳地税局获悉,为了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从10月1日起,正式简并纳税征期,对深圳年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小微企业从原来按月申报改为按季申报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

  深圳地税简并小微企业的纳税申报期限,对小微企业推行按季申报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小微企业由原来一年纳税申报12次缩减为4次,年申报次数大幅下降66.7%,大大减轻了申报负担,同时有效缓解了税务机关的征管压力,有利于大幅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和税务机关征收成本。

  据统计,对年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小微企业推行按季申报,将惠及全市30万户纳税人,占全市营业税纳税户的80%,涉及面广,更多的小微企业受惠。此外,按季申报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有利于深圳流转税各税种的申报期限保持一致。目前深圳小规模纳税人推行按季申报增值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大部分属于小微企业,故对小微企业推行按季申报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可以使深圳流转税各税种的申报期限保持一致,方便纳税人。(记者/谭冰梅)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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