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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谱标识名存实亡 食品安全监督公示如何执行待商榷

2013年09月20日 12:1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图为上海市一家餐饮场所门前的脸谱公示牌。  费沪生摄

  “餐厅脸谱怎么没见到?”近日,不少上海市民反映,部分餐饮店难见反映食品安全监督结果的“笑脸、平脸、哭脸”。

  记者调查发现,不张贴“脸谱”、私自“毁脸”的现象在上海部分餐馆确实存在。面对这种情况,执法部门表示缺乏更加有力的处罚措施,法律专家也不太认同监管部门张贴“脸谱”这一做法。那么,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公示制度,究竟该如何有效实施?

  申城餐馆脸谱标识名存实亡

  据了解,上海市从2007年开始试点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公示制度,对各餐饮企业的卫生、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良好”、“中等”、“较差”的动态分类评级,这些等级对应“笑脸”、“平脸”、“哭脸”卡通图标,在餐饮单位门口或店堂醒目处张贴监督公示牌,帮助消费者直观辨别食品安全及食品卫生状况。

  近日,上海市食药监局黄浦分局对南京东路、淮海路、豫园、新天地等重点地区286户餐饮单位开展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未张贴餐饮单位安全水平公示标识“脸谱”、监督检查日期缺失、公示的监督日期陈旧、公示牌内容不统一等问题。

  记者从南京东路西藏中路路口开始,一路向西行走访了沿街15家餐厅、酒吧、咖啡店、饮料铺,其中7家餐饮企业没有张贴公示图案,有两家企业的工作人员表示,曾经看到过“笑脸”标志,也悬挂过,但后来不知道怎么就没有了。其余几家店铺都表示没有见过公示标志,也不清楚其作用。

  记者还走访了其他路段,在闻喜路上的一家拉面馆,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牌贴在收银台边的墙上,而“脸谱”位置是一片空白圆圈。同样,在山东路上的小吃店,记者环顾四周也没有找到“脸谱”。而在街边小餐馆干脆没有标识,这些餐馆一般都是面积在10平方米以内的夫妻店,大堂内时不时有苍蝇飞过,桌面上油污点点。

  在张贴有标志的餐饮企业,记者也感到一些困惑。例如,显示黄色“平脸”的公示牌,上面记录的检查日期是2013年3月7日,算起来距记者探访的日子过了6个月。根据公示办法,公示成绩应是最近一次检查的结果,而上海食安部门的检查频率在一季度一次以上。显然这张公示牌已过期。另外,公示牌上的食品安全投诉电话也不一样,有的是12331,有的是962727。

  部分餐馆或掖或藏平脸哭脸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饭店对待“卫生等级脸谱”是“报喜不报忧”。在那些获得“笑脸”标识的企业,往往将该标识悬挂于显眼位置。而那些获得“平脸”或者“哭脸”的单位想方设法将标识遮挡住。

  在一家门口没有卫生等级标识的餐饮店里,记者询问“脸谱”缘何不翼而飞时,店家表示,“是它自己掉了,我们还没来得及申请补领”。在该店就餐的一位中年顾客表示:“没有标识,就知道他们肯定有问题,是怕生意不好故意撕掉的。”

  在一处标识为“哭脸”的餐饮店内,店主向记者表示:“我们小本经营,厨房的卫生状况肯定不及大饭店好。其实我们也想整改,但是先天条件有限,我们只能做到这种程度。”而另一家显示“平脸”的店家则更直白,“又不会罚款,随便他们给什么脸,无所谓”。

  上海市黄浦区政协围绕“食品卫生安全”专题,组织委员开展暗访也发现,不少被评为“哭脸”的饭店,违反要求将标示贴在较隐蔽的地方,很多顾客都是在进店点好菜了才发现,再换也来不及;由于在闹市区,部分“平脸”、“哭脸”饭店依然人声鼎沸,管理者也表示不担心评定会影响生意,无心整改。

  业内专家表示,监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虽然表明餐饮企业具备了相应的从业资格,但其在日常经营中是否能保证每天卫生都“达标”,显然要打问号。对于餐饮企业来说,人员的流动、进货渠道的变更以及单位日常经营的忙闲都会造成食品卫生质量的波动。

  强制张贴脸谱尚欠法律依据

  面对不少餐饮企业将自认为不利于日常经营的“平脸、哭脸”标识进行遮盖,甚至撕毁的情况,执法人员坦言,他们也只能口头警告,缺乏更加有力的处罚措施。

  据上海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食品安全法中对餐饮企业一些细节方面不合规定的处罚力度较小,比如餐饮行业环境卫生状况、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等细节方面未达标,只能处以警告,而不能进行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力度较大的处罚措施,以致受到警告的单位往往并不重视。

  记者从上海市工商部门了解到,卫生许可证是经营餐饮行业必备的证件,也是餐饮店申请营业执照的必备条件。只要卫生许可证一直存在,工商部门不能以卫生状况不合格为由吊销其营业执照。

  一些法律专家不太认同监管部门张贴“脸谱”这一做法。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专家沈福俊教授表示,政府部门对日常监管的结果进行公示这一做法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否要采取“脸谱”的方式来进行公示则有待商榷。因为“平脸”、“哭脸”会给消费者带来不太美好的联想,而如果这家餐饮店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标准,此举就不太合适。另外,强制性地张贴“脸谱”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专家邹荣教授也认为,行政部门的监管范围应当以相应的法律边界为准,即判断经营者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对符合法律要求的发放卫生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法律所规定标准的企业,应当责令整改或者吊销卫生许可证。即行政部门判断的标准应当是餐饮企业在法律规定的卫生准入条件方面是否合法。而在合法范围内餐饮企业的卫生状况如何,则是公众评价的问题。如果政府部门对符合法律要求的餐饮企业再划分三六九等,张贴不同的“脸谱”,可能有失公平。 

  上海大学社会学专家顾骏教授提出,张贴“脸谱”的行为由政府部门来做未必合适,相反,如果由行业协会来推进则会比较好。政府部门把关的更多应是合格或不合格这样的硬指标,而行业协会则可以从行业自律以及维护整个行业信誉的角度出发,对餐饮行业介于合格和不合格间的过渡阶段再分出不同的层次。(刘建)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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