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送礼未遂滋扰老板 当民警面签“不相往来”承诺
一个自称是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办“镇领导”的男子在瞿女士的网店里,花3.5万元买了一对玉镯头后,“送礼不成”要求退货,起初瞿女士严词拒绝,后来由于忍受不了对方的威胁和骚扰,她不得不退还对方其中一条,并答应帮助“镇领导”代卖另一条两万元的玉镯头。网店女老板说,玉镯头多卖得5000元后,这个“镇领导”又“眼红”了。
交易
“镇领导”花3.5万元买玉镯
瞿女士是一家玉石店的老板,经营着一家专卖店。店铺被拆迁后,她在家里开设了一家网店,专营翡翠、玉石等饰品。今年9月15日,一个自称姓乔的男子在光顾她的网店后,看中了一对玉镯,说是想买去送礼。
后来,瞿女士邀请乔姓男子来家里看货。乔姓男子来到瞿女士家后,看中了一对玉镯。经过讨价还价,一条1.5万元,一条2万元,总共以3.5万元成交。该男子说,身上仅带了2.9万元的现金,先带走玉镯,余下6000元钱很快会打到瞿女士的银行卡上。临走时,瞿女士还送给“镇领导”一个挂件。
反悔
“镇领导”自称送礼不成要退货
该男子还称,他是大板桥的“镇领导”,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不会少给她一分钱。瞿女士答应了他的要求,将一对玉镯包给了该男子。该男子也留下了瞿女士的银行卡号,说是回家去后立即把钱打过进来。
过了几天,该男子找上门来了,说这对玉镯送给客户时,客户不喜欢,而且认为这对玉镯不值钱,客户喜欢的是七八万元一条的玉镯。要求退货,但遭到瞿女士的严词拒绝。
瞿女士说,见退货不成,“镇领导”威胁她:“退也得退,不退也得退。”经不住他的软磨硬泡,她只好答应退还那条1.5万元的玉镯,另一条玉镯放在店里帮他代卖,出手后再退还钱。“镇领导”退了1.5万元的这条玉镯,除去6000元,瞿女士退给他9000元,并留下那条两万元的玉镯,帮他代卖。
10多天后,代卖的玉镯一直没有出手,“镇领导”多次打电话来要求退货。前几天,一个顾客看中了那条玉镯,并以2.5万元的价格成交。瞿女士连忙打电话给“镇领导”来拿钱,对方说他在外地出差,让瞿女士把钱打到他的银行卡上,并发来了银行卡号和名字。此时,瞿女士才知道这人姓杨。
处理
网店答应代卖玉镯
最后,瞿女士答应当面交钱,并要求杨某归还那个挂件,如不归还,要扣除1000元,双方为此再次发生纠纷。
瞿女士说,这之后,她遭受了杨某的多次威胁和骚扰,让她担惊受怕,她只好向警方报案。警方介入后,瞿女士答应将钱退还给杨某,但要求杨某当面向她道歉,并在收条上签字。9月11日上午,当着警方的面进行交钱时,杨某却不愿在收条上签字,认为收条上所写的内容超出了收条签字的范畴。
当晚,杨某又打电话威胁瞿女士:他已经带了一帮人马驻扎在瞿女士家附近,一直吃住在酒店里,如果还不解决的话,就要给瞿女士家人“好看”。
瞿女士被吓得不轻。
核实
“镇领导”其实是司机
为了弄清楚杨某的真实身份,瞿女士到大板桥街道办查询,办公室工作人员说,他们单位确实有杨某这个人,但并不是什么领导,只是一般的办事员。
瞿女士再次通过大板桥街道办党政办询问,得到的答复是,杨某只是个司机、临时工。他购买玉镯发生的纠纷,属于他的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
昨日上午,晚报记者与大板桥街道办办公室取得联系,工作人员称他们单位确实有个叫杨某的人。当记者提出要电话采访杨某时,一男子在电话中说,他就是杨某。记者表明身份,问他与瞿女士的纠纷时,接电话的男子说,瞿女士就是个“疯子”,并说会尽快找瞿女士把这个问题处理好。当记者核实杨某的职务时,该男子又改口说:“我不是杨某,杨某已经下楼去了。”记者再次追问,该男子干脆说:“他只是个临时工,并不是什么领导。”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搞笑
签下“老死不相往来”承诺书
昨日下午3点,双方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瞿女士退还了两万元代售款,杨某也在民警的见证下,在收条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在收条上说:本人杨某当着派出所民警的面,收到瞿女士两万元货款,挂件仍由瞿女士赠送。从此以后,双方再无瓜葛,老死不相往来。他承诺:本人是守法公民,绝对不会对瞿女士及其家人作出任何人身伤害的事情。
瞿女士也作出承诺:此事了结后,永不再提,不生事端!
就在记者准备发稿时,杨某主动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感谢晚报对此事的关注。他与瞿女士之间的纠纷,在警方的调解下已圆满解决,他不会再“骚扰”瞿女士。(夏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