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江西南昌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分类 共分三个类别

2013年10月11日 09:03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10月10日召开的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按照社会功能,把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将在年底前基本完成。

  据悉,事业单位科学分类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环节。此次事业单位分类将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作为划分“三大类”的唯一依据,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不作为分类依据。具体分类标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是指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主要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是指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是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

  此次事业单位分类自10月上旬全面启动,至12月底基本完成。为搞好此次事业单位分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南昌市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方案》,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市直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相关的改革要求和纪律要求。(何红利 熊兵 记者 赵丹)

【编辑:白琥】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