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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机关大院应主动让停车位于民

2013年10月12日 10:5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南京酝酿的停车新政中,有一条其实是“旧政”,那就是让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高校在夜间向社会开放停车场。这条政策出台后压根就没能实施过,除了安全问题以外,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南京的夜间停车费仅仅是5毛钱1小时,1辆车停满10个小时也才5块钱,几乎等于白做贡献。

  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是自负盈亏的,他们用来停车的场地本来就有成本,这样考虑无可厚非。高校师生众多,也确实应该多考虑安全问题。南京城管局考虑在这些单位提高夜间停车费,也是一个思路。至于提高到多少合适,可能还需要严密论证和实践检验。

  在这里我们想说一说的是机关单位,从道理上来讲,机关单位的财政来源是税收,其大院本来就应是公共资源,如果机关单位也以“停车费过低”为理由拒绝社会车辆夜间停放的话,显然就没什么底气了。既然是公共资源,免费开放都是应该的,何况此举应该视为一种对市民提供的服务,“服务型政府”绝不是说了玩玩的。

  因为一些历史原因,很多机关“庭院深深”,占用了不少道路和土地资源。如果这些资源能利用起来,不但对市民有好处,对政府的管理其实也是正能量——乱停乱放少了,道路畅通了,这才是真正为人称道的“政绩”。

  南京市政府大院已经两次自拆“让路于民、让绿于民”,应该说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我们希望在南京的这一轮停车改革中,能看到机关单位“主动让停车场于民”的行动。(评论员 李 军)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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