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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出租习惯“拼车” 市民遇不合理收费可举报

2013年10月15日 09:47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10月14日是世界标准日。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其中有乘客上车前不允许询问目的地、不得议价等内容。贵阳出租车向来有“拼客”的习惯,这与上述《规范》内容有所冲突。对于新《规范》与“拼车”,出租车司机、市民和交管部门各有什么看法呢?

  出租车司机:

  贵阳“拼客”有必要

  议价问地址实属无奈

  采访中,多名出租车司机均表示,贵阳城区很堵、出租车数量较少,“拼客”可以缓解市民的出行困难,也能改善出租车司机的收入,“拼客”很有必要,对司机和乘客都有好处。

  对于在“拼客”中出现的议价、提前询问目的地等行为,受访的出租车司机都表示这是必须的。“因为不能影响第一组乘客的出行,所以肯定要事先确认一下第二组乘客是不是顺路;第二组乘客上车之后,只有一个电子表,那价格肯定也只能商量了。”出租车驾驶员万师傅解释道。

  市民:

  方便出行可理解

  服务态度需改善

  的士司机认为“拼客”有必要,那乘客怎么看呢?在街头随机采访中,多位市民都表示理解“拼客”。

  “我坐出租车的时候,很多的士也会‘拼客’,但是我觉得这很好,贵阳本来打车很不方便,‘拼客’对于我来说没什么影响,但是对于其他的乘客来说就方便了很多。”市民王先生说。

  对于议价,市民陈女士认为也是有一定必要的:“根据路程议价还是可以的,不能一概而论地统一成十块或者十五块,毕竟现在去观山湖区的人也多了。”

  市民陶先生在认可“拼客”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作为服务行业人员,司机的态度需要改善,有一些出租车司机也不问你是否愿意‘拼客’,爱理不理的样子还是很不好的。”

  道路运输部门:

  “拼客”需征得同意

  欢迎市民监督举报

  目前,“拼客”行为难以监督,这其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市道路运输局副局长何骏表示,“拼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置条件,那就是必须征得首组乘客的同意。

  对于“拼客”时要价过高的情况,何骏说,在第二组乘客的费用结算上,目前确实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和健全的内容。如果在乘车过程中出现“宰客”、随意要价等情况,道路运输部门将接受投诉,按照客运管理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何骏提醒广大市民:“在乘坐出租车的过程中,尤其是作为第二组乘客进行‘合乘’时,我们希望市民能对出租车驾驶员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同时也非常欢迎市民拨打5287711、5287722进行举报,我们会在24小时内进行查处并回复。”(新媒体实习记者 丁师原)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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