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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管自聘保安要防止走偏变味

2013年10月15日 15:02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报载,广州市城管执法局萝岗分局刚完成一项政府采购,花费56万元外聘保安公司负责拆违行动的安保工作,引来一片议论声。该局有关人士解释,外聘保安是针对暴力抗法而采取的相应对策;不是来帮城管“助威”或者“打架”的,更不会直接参与执法,更多的是现场警戒,维持秩序,应对突发事件。

  在理想的图景里,“城管自聘保安”作为一种公共服务外包,有助于节约行政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然而,保安并没有行政执法权,只能负责外围的安保工作,拆违行为还得依靠城管自力更生。换言之,保安并没有触碰到拆违业务的核心,只是“帮忙”而已。

  从过往经验来看,此举有一定的合理性。拆违事关违建者的切身利益,难免会引发他们的不满。城管人员配备不足,拆违行动阻力大、容易引发矛盾乃至肢体冲突。有保安“助阵”,既可以给顽固的违建者造成心理压力,也会有效地保护城管的人身安全,从而保障拆违工作顺利进行,看起来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只不过,在现代社会,权力告别粗暴,通向文明之路,是不可绕行的路径选择。“城管自聘保安”或能治标,却难以从根本上化解违建者与城管之间的“猫鼠游戏”。这边厢,城管追求的是公共秩序;那边厢,违建者在乎的是生存机会和具体利益。倘若城管不更新工作理念,二者的矛盾往往很难调和。

  社会转型时期,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利益冲突显性化。城管在面对复杂的利益纠纷时,必须学会保留一个缓冲地带,来容纳和消解社会矛盾。违建者固然不能“一有诉求就过激,一过激就违法”,再合理的诉求也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城管也不能用“堵”和“压”的办法,将违建者本属正常的利益表达演变为激烈的对抗。

  虽然城管部门有着良善的初衷,但“城管自聘保安”依然引发了公众的质疑和担忧。不论是将外聘的保安当成“临时工”用来推卸责任,还是城管与保安权责混淆,抑或是保安行为越轨,此类情况若发生,都会让这一举措走偏、变味。作为一种社会管理创新,要让制度善意落到实处,就必须建立强有力的实施操作系统,有据可循、规范运作。

  城管作为一个标签群体,经常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只不过,人们习惯于看到城管的权力身份,却很容易忽视他们背后的生存困境与权利生态。因此,“城管自聘保安”并没有原罪,如果把握得当,对拆违工作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当然,我们更希望的是,城管部门能够由表及里,标本兼治。(杨朝清)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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