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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管拆违建外聘保安”管的是谁保的是谁

2013年10月15日 15:13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管蠡之见

  城管拆违建,花56万元请安保来当“外援”?据广州日报10月14日报道,广州市城管执法局萝岗分局刚完成一项政府采购,花费56万元外聘保安公司负责拆违行动的安保工作。对此,该局有关人士解释,外聘保安是针对近半年来在拆违过程中屡次发生的暴力抗法而采取的相应对策,但外聘保安不是来帮城管“助威”或者“打架”的,更不会直接参与执法,外聘保安更多的是在现场作警戒作用,并且维持疏导拆违现场秩序,应对突发事件。

  看到“外聘保安”四个字,不由得联想起“临时工”三个字。这三个字近些年来可谓曝光率猛增,而且与某些城管部门结下了不解之缘。随便盘点一下,今年7月哈尔滨就有城管殴打瓜贩事件,事后,打人者被曝光是“临时工”;5月,更有全国媒体都给予了关注的延安城管跳起踩头事件,同样,打人者是“临时工”。以至于有媒体专门就“一出事就是临时工”的问题发表过长篇大论的调查分析,也有专家从各种专业角度解读。而近来的新消息,则是十月起,深圳正式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城管“临时工”不再有检查和处罚权;同一天,《武汉市城管员工作守则及考核办法(试行)》也开始执行,长江商报对此的报道是“武汉城管再无‘临时工’”;而大众日报10月8日的消息称,山东省政府法制办透露,《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正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针对饱受诟病的“临时工执法”问题,草案提出,严格禁止行政执法机关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以及其他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凡此种种,都传递出一个信号。城管临时工的管理日趋走上正轨,出了事再祭出“临时工”这个挡箭牌当法宝逃遁的法子,不好使了。

  正是因为“此路不通”,所以人们就更有理由担心“外聘保安”会不会是陈仓暗度的一个方向。虽然外聘保安被声明是不会直接参与执法,只起到警戒作用。但拆违现场情况复杂,形式瞬息万变,谁也无法保证将会发生什么。换句话说,曾几何时,各地的城管临时工们也绝不会是为了“助威”和“打架”聘用的,出发点都是好的,但结果呢?把临时工变成正式的,然后再外聘。有点像“子又生子,孙又生孙,子子孙孙无穷尽也”的节奏。市民对这种做法有换汤不换药的担心,不无出处亦不无道理。

  另外,花费56万元是怎么决定的,由谁来支出,怎么选定聘用单位,怎么核查保安人员的背景资质,有没有经过公开平等的竞争……这里面很多问题都需要详细解释。城管管的是城市,保安保的是安全,说起来都是为市民服务,做起来不可不慎啊。(张丽)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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