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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在养老院摔倒后去世 监管缺失酿惨剧

2013年10月16日 11:10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部分老年人开始选择入住养老院来度过晚年。因为公办养老院的稀缺,使得民办养老院开始兴起。但由于初涉养老服务领域,一些民办养老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日前,无锡南长法院审理了一起八旬老人因在养老院摔倒后去世的案件,也揭开了民办养老院服务上的短板。

  在养老院摔成脑溢血

  由于家中3名子女均要工作,2011年,83岁的宋思平被家人送往无锡某民办养老院护理。2012年2月,宋思平之女宋晓兰以每月1500元的价格与养老院签订了住院协议,协议中约定院方将“实施二十四小时人性化服务”。

  2012年7月17日,宋晓兰至养老院探望时发现老父精神不佳,亦不愿进食。经过对周围护工的一番询问她才晓得,两天前父亲曾在养老院的楼梯上摔伤,其随即将父亲送往医院检查治疗。在医院检查后发现,老人脑部右侧出血还伴随肺部感染。

  因为病情严重,宋思平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花了很多医药费,但病情却没有明显好转。一个多月后宋思平出院,但之后没几天,就因为脑溢血过世了。

  老人没人看管摔下楼

  宋晓兰认为父亲的突然过世和养老院有很大关系,将养老院告上法庭,要求养老院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

  摔跤那天上午10点半,护工张某和李某正陪宋思平在三楼通风处散步。打饭前,两人将老人就近系在了该处的凳子上,然后离去打饭。结果在打饭中途听见有人喊“老宋跑下来了!”护工李某就跑过去查看,发现宋思平在二、三楼的过渡台阶上摔了一跤,头撞到了墙壁上。

  之后几人将宋思平搀扶到房间,养老院医务处的医生帮其头上搽了碘酒,并未将其送往医院。当天,宋思平患有二级智力残疾的小儿子正巧来院,养老院便将此事告知了他,但其后并未告知其余两名子女。

  服务跟不上纠纷渐多

  法院调查审理后认为,养老院护工疏忽了老人独处时可能发生的危险,在老人摔倒后,养老院未将老人及时送往医院或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宋思平的死亡与摔倒后脑出血存在因果关系。考虑到宋思平系高龄、患有老年痴呆、高血压等疾病及家属同意将其系在凳子上等因素,法院酌定养老院对宋思平的死亡承担60%的赔偿责任,判决养老院向宋思平家属赔偿人民币14万余元。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作为起步较晚的民营产业,民办养老院在护工人员配备、护理技巧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着不足。本案涉及的养老院中,一名护工平均要护理8至9人,加上平时的清洁卫生工作,很难真正满足24小时专门服务。最近几年,涉及民办养老院的纠纷开始增多,实际服务和当初的承诺有差距是主要矛盾,如何调整服务,是很多民办养老院应该注意的问题。(文中人物名均系化名)(通讯员 李宁倩 记者 朱雷)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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