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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古蔺出台措施救助重特大疾病困难群众

2013年10月16日 14:37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泸州市古蔺县出台了《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据悉,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扩大救助群体,对具有古蔺县户籍且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私营企业工作人员的城乡贫困居民,不限于低保、患癌症等重慢性病、孤儿、五保等均为救助对象。同时,不再限制所患病种,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对象住院产生费用在本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自付费用在20000元以上,或符合民政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的,在扣除常规医疗救助金后剩余自付费用在20000元以上的,均可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苏海鹏 付青华 实习记者 张洵)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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