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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司法局出台“吃住行细则” 吃食堂无接待烟

2013年10月16日 20: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重庆10月16日电 (记者 连肖)记者16日从重庆市司法局获悉,该局制定推出“吃食堂、住标间、不接送”细则要求。细则对烟、酒、菜品等都作了规定。

  该“吃住行细则”出自重庆市司法局《关于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吃食堂、住标间、不接送”的具体规定》。重庆市司法局一名负责人向中新网记者提供了规定的具体内容。

  烟、酒、菜统统入规定。规定要求,该局人员下基层工作,确需在当地就餐,基层单位有食堂的,一律在食堂就餐,且与普通民警同吃自助餐,不进雅间,不吃桌餐,不添菜肴;确需要安排桌餐的,菜品种类不得超过三荤三素,不得上高档菜。对于没有食堂的基层单位,可就近安排在普通餐馆就餐,不得进高档餐馆或者舍近求远到特色餐馆,菜品种类不得超过三荤三素,不上高档菜。

  规定称,工作时间严禁饮酒,确因接待工作确需饮酒的,一律饮低档酒。基层单位一律不得用公款购买香烟,不得向下基层工作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接待用烟。

  规定还要求,因工作原因必须在当地住宿的,一律安排在政府指定接待酒店或低于指定酒店住宿标准的地方住宿,只能住普通标间。下基层工作,基层单位一律不得在区县交界处、高速路口等处接送,不得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

  重庆市司法局称,吃住行“三项规定”是该局转变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已经建立近3年时间。在查摆问题过程中,该局党委发现之前的“三项规定”过于简单化,在执行中存在变形走样,于是才推出“吃住行细则”的新规定,旨在切实解决“四风”问题。

  重庆市司法局已将规定细则下发各部门,要求所有人员从严执行。该局各级内部审计部门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各级纪检监察、警务督察等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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