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单眼失明 难达规定办理驾驶证遇尴尬
32岁的达州市民余先生左眼失明,因为达不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两眼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无法考取驾照。转而希望办理残疾证的余先生得到的回复是,视力残疾的认定,以视力较好的那只眼睛为准。
办理驾驶证:两眼视力均需正常
达州市通川区居民32岁的余先生,在小时候的一场意外中受伤,造成左眼失明。2011年底,余先生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去办理驾驶证时,工作人员称其视力不达标,不能办理驾驶证。
国庆长假之后,余先生来到达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申领驾驶执照。“对于申办大型货车、客车等车辆的驾驶证,两眼裸眼视力须达到5.0以上,小轿车和摩托车等车型两眼的裸眼视力须达到4.9以上。”车管所负责人表示,如果是四肢残疾,经鉴定符合要求的可申领残疾人专用驾照。“但是经达州市中心医院医生检验,余先生左眼视力为0,确实不能考取机动车驾驶执照。”
办理残疾证:以视力较好的眼睛为准
余先生转而希望办理残疾证。“有了残疾证,说不定就可以骑老年车等。”余先生来到达州市残联。残联工作人员告诉余先生,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为视力残疾的规定为,以双眼中视力较好的眼睛视力为标准。余先生的右眼视力达到5.0,按照此规定,他无法办理残疾证。
达州市残联表示可以在就业等方面给余先生提供帮助。余先生表示,他有自己的工作,在这份工作中也能发挥一技之长,但是他的工作需要摩托车为代步工具,他希望获得合法驾驶资格,这让余先生很是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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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邓小虹递交了《关于准许单眼视力障碍者考取机动车驾驶执照的提案》,建议公安部修改相关规定,允许单眼人士依法申领驾照,获得合法驾车权利。对此,专家表示,在充分保证公共安全的同时,有关部门应在调研的基础上,对相关规定作出调整。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张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