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厂老板领消防罚单 称应酬忙没时间整改火患
2013年11月08日 10:5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使用不合格应急照明灯,纺织厂老板称应酬忙没时间更换。昨日,中山三角消防大队依法对该家纺织厂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工厂老板董某也收到了500元罚单。
10月21日,三角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三角镇高平工业区一纺织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厂使用不合格的应急照明灯,违反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立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在限期内整改火灾隐患。10月25日,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仍未按照要求更换合格的应急照明灯。对此,厂方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应酬多没时间更换为理由。
目前,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已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厂做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工厂消防安全责任人董某也相应被罚款500元。(记者 陈维澈 通讯员 李晓峰 冯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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