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芦山灾区后续扶助政策出台 多举措帮扶困难群众

2013年11月10日 10:57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日前从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获悉:关于芦山地震受灾困难群众后续扶助政策的通知已下发,将从后续生活保障、医疗、保险等五个方面对受灾困难群众进行帮扶。

  通知要求,在生活保障方面,6个月的临时生活救助政策到期后,根据政策规定和各类对象的具体情况,要及时把生活困难群众分别纳入现有各种保障体系和救助体系(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冬令春荒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民政临时救助等),按政策规定发给相应的生活补助费或救助费,努力保障其基本生活。所需资金分别纳入各项政策体系所对应的专项经费预算解决。

  在流感预防方面,今年10月至11月,为重灾区所有3—6岁儿童和60岁以上老人在知情、自愿基础上免费接种流感疫苗。购买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资金由省财政安排,开展接种工作的人员经费由市县财政安排,接种方案由省卫生厅制订。

  在重灾区农村困难家庭中小学生温暖过冬方面,入冬前,为重灾区农村经济困难家庭的小学生和初中生免费提供一套冬衣(单价控制在200元以内),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安排。

  在防止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方面,灾后两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对重灾区城乡低保家庭、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众(包括生源地为重灾县的在省内异地就学的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每个参保城镇居民和每个参保农村家庭均享受两年,分别为2013年和2014年或2014年和2015年,根据群众当前参保参合情况自行确定。所需资金根据对象不同分别解决:城镇居民和农村家庭的参保资金,由市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统筹解决,省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分配时对重灾区给予一定专项补助;省内异地就读大学生的参保资金,由省财政统一安排。

  通知还规定,免除重灾区困难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的个人应交保费。灾后两个农业保险年度内,对重灾区住房倒塌和严重毁损的农户,凡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免除保费中个人交纳部分。每个参保农村家庭均享受两年,分别为2013年和2014年或2014年和2015年,根据农户当前参保情况自行确定。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专项安排,依据实际签订保单情况据实结算。 (记者王明峰)

【编辑:张培坚】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